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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1 / 5)

“兴兴哥,高丽的花比中原的好看多了,尤其是王宫的,我过段时间带你去看看,趁现在还是春天的时候。”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金钟大很巧妙的扯开这个话题,不是他不想谈,而是他不敢谈。这个男人在用生命爱护他,而自己不配亦不会。

凭这两人的脚程,想要走到高丽,估计会半年时间,幸好身上还有些盘缠,张艺兴准备买两匹马来代步,这样最多三个月就到的了。

“两位公子,我这两匹可都是好马啊,瞧瞧这颜色,比马窖里那些棒多了!”马夫一个劲的夸着,是不是好马,别人不知,张艺兴孰能不知?

金钟大倒是不怎么会看,这做生意肯定不会给得好货,挑来挑去就院子里那两匹最好,“卖家,我想要那匹红毛的。”

卖家一看,脸都绿了。“使不得,使不得,那两匹都是我拉货的,卖了我们还拿什么做生意?”

“老板,就来那两匹吧,你这些好马,我们也非伯乐,自然识不出,还请见谅。”

老板本来还想说些什么的,金钟大已经卸下两匹马的缰绳,准备跃跃欲试了。

“真是的,你两个小子!”

张艺兴把银子塞在老板手里,牵过马儿,纵身一跃,“辰儿,跟我一起看遍天下美景可好?”

“自然好。”金钟大也翻身上马背,这一黑一红,相得映章。

小河请水绿柳荫,伊人桥上归叹息,不言不语。塞下春来东风丽,少年何时才知意,无声无息。

香樟树下小河流,岸上两名男子正安寝,一人倚靠旁边大树为床,另一人在河边与鱼儿嬉戏。

“钟大,水凉,不要玩了。”

“那些鱼也真是的,赶都赶不走,这是为什么?”

“或许因为你长得好看吧。”张艺兴笑着揽过他的腰,在他脸上亲一口。

之前游湖时也出现这种情况,只要金钟大在,那些鱼都会聚拢过来围住他,这也算是一大景观。

“兴兴哥,我们给马儿取个名字怎么样?”

刚买来的马儿正在不远处低头吃草,即使都是公性,依然觉得情意绵绵。

“好啊,你的意思是?”

金钟大那匹马是少见的殷红色,难怪他喜欢,因为只有这颜色才适合他。

而张艺兴那匹却是纯黑色,尾巴上一点点灰白色的毛,美观不足,但却是难得的好马。就是卖家说的,要是用来拉货,那真的大材小用了。

“赤……焰怎么样?”

“赤色火焰,红衣绯绯。名字不错。”张艺兴简单评论道。

金钟大摸了摸赤焰,又摸了摸黑色的马,“你的呢?”

“我不想取得太复杂,就用你的姓氏,加上他的颜色就够了——黑金。”

“赤焰与黑金……”

张艺兴摸摸金钟大的头,“以后我们就要养着他们了,要当成亲儿子来对待。”

“好啊。”

马儿啊马儿,你在这里,我在何方?

☆、第三卷 第三十一章

【乌衣年少,遗世微笑】

“兴兴哥,我们来比赛赛马如何?”

“好啊,看谁先跑到前面的城里,输的人……输的人就听赢的使唤,一日为期。”

金钟大吹吹口哨,“不许赖皮!”

红色马儿一举当先,扬起灰尘四处,而另外一匹马似乎没有动意,马背上的人呐,也仅仅是笑着眼看他扬尘而去。

大概五丈左右,张艺兴才策马奔腾追上前方,这马术是中原必修,大顷更是马背上得的天下,子民又怎么差得太多?

“辰儿,你再不快点,我可就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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