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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4 / 5)

一种明朗投机的朋友默契。

两个月见不到勖家的人,真是耳根清静。

我也问汉斯:“你们在研究些什么?”

“我们怀疑原子内除了质子与分子,尚有第三个成分。”

我笑,“我听不懂,我念的是法律,我只知道无端端不可以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怀疑任何一件事。”

他吸一口烟斗,“没有法子可以看见,就算是原子本身,也得靠撞击才能证明它的存在。”

“撞击——?越说越玄了,还是提出你那宝贵的证据吧。”

他碰碰我的下巴逗我。“留意听:譬如说有间酒吧。”

“是。我在听,一间酒吧。”

他横我一眼。我忍不住笑。

“只有一个入口出口。”他说下去。

“是,一个入口出口。”

“你不留心听着,我揍你。”

“但是不停有人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你说,我们是否要怀疑酒吧某处尚有一个出口?至少有个厕所。”

我瞪着眼睛,张大嘴,半晌我说:“我不相信!政府出这么多钱,为了使你们找一间不存在的厕所?”

“不是厕所,是原子中第三个分子。”

“是你说厕所的。”我笑。

他着急,“你到底明白不明白?”

“坦白的说,并不。”我摇头。

“上帝。”汉斯说。

“OK,你们在设法发现原子内第三个成分,一切物理学皆不属‘发明’类而是‘发现’类,像富兰克林,他发现了电,因为电是恒久存在的。人们一直用煤油灯,是因为人们没‘发现’电,是不是?电灯泡是一项发明,但不是电,对不对?”

“老天,你终于明白了。”他以手覆额。

“我念小学三年级时已明白了。”我说:“老天。”

“你不觉得兴奋?”他问。

“这有什么好兴奋的?”我瞠目问。

“呵,难道还是法科值得兴奋?”

“当然!”

“放屁。”他说:“把前人判决过的案子一次一次地背诵,然后上堂,装模作样地吹一番牛……这好算兴奋?”

喜宝 四 喜宝 四(3)

“你又不懂法律!别批评你不懂的事情。”我生气。

“嘿!”他又咬起烟斗。

“愚蠢的物理学家!”我说。

他笑了,“你还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但欠缺脑袋,是不是?”我指指头。

“不,而且有脑袋。”他摇摇头。

“你如何得知?难道你还是脑科专家?”我反问。

他笑,“吃你的苹果批。”

“很好吃,美味之极。”我问道:“哪里买的?”

“买?我做的。”他指指自己的鼻子。

“‘冯艾森贝克’牌?”我诧异,“真瞧不出来。”

“我有很多秘密的天才要待你假以时日来发现呢。”他说。

“哼。”我笑。“我要回去了,在你这里吃得快变胖子。”

“我或者会向你求婚。”汉斯笑道:“如果你——”

“大买卖。”我笑,“谁稀罕。”

汉斯拉住我的手臂,金色眉毛下是碧蓝冷峻的眼睛。“你稀罕的,你在那一刻是稀罕的。”

忽然之间我从他的表情联想到电影中看过的盖世太保。我很不悦,摔开他的手,“不谈这个了,我又不是犹太人,不必如此对我。”

他松开手,惊异地说:“你是我所遇见的人之中,情绪最不平稳的一个,或者你应该去看精神科医生。”

我用国语骂:“你才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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