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遥只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站在不远处。
叶新月重新看向病床上的那个老人。她回忆了一下曾夫子当时说的话,眼前这个老人应该是当初赎走曾夫子初恋情人的那个屠户吧。
他似乎已经完全听不见声音了,目光也很呆滞迟钝,叶新月一下子想到了中风。在现代,老人中风了都不好治,何况医疗条件这么差的古代?叶新月环视了这家里简陋的陈设,就算他们想治。经济也很有限的吧。
听到叶新月说。只是代替曾夫子来找到她,老太太似乎也放心不少。
来是客,虽然拮据,但是老太太还是张罗出一桌菜招待他们。
夜幕很快降临了。由于这老两口没有子女。家里地房子也很少。而且他们是后来搬居这里地。与村子里其他人也不是特别熟。叶新月也没好意思麻烦她帮他们找住地地方。基本上。他们还是跟露宿野外没什么区别。
吃完晚饭。叶新月帮着去收拾。顺便好奇地问老太太。当时为什么那么容易就跟屠户走了。据曾夫子说。当时两个人是都互相中意对方地啊。难道是曾夫子自我感觉太良好?豆大地汗滴挂在了叶新月地后脑勺上。
老太太叹了口气。坐在了椅子上。看了一眼或是站着或是坐着地众人。
她颤巍巍地放下手里地抹布。在围裙上擦了擦洗完碗后湿漉漉地双手。坐了下来:“年轻人。我来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叶新月立刻坐好。不过心里多少还是嘀咕了一句。看来是要回忆她自己地过去了。为什么她也好。曾夫子也好。说自己就说自己嘛。非要说“故事”。
故事地开头。与曾夫子当时讲给叶新月听地版本差不多。一样是教书先生遇见了官家小姐。彼此地感情都暗暗地萌了芽。直到生了那场巨变。
身为县太爷的父亲爱好文墨,随手所作的一诗,却被有心人匿报为“逆反诗”,随之而来的便是家破人亡。
本来,被判为官妓的小姐已经觉得生无可恋。而此时那教书先生因为母亲生病的缘故回了老家。小姐万念俱灰,原本是想带着自己清白的身子自杀地,却意外得知,自己竟被一个屠户赎了身。
“小姐,小姐。你还认得我吗?”屠户五大三粗的样子看起来一点也不好看。他局促地搓着手,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
小姐当然不记得他了。小姐怎么会记得这个往日里只是去她家府上送肉的屠户呢?可是屠户却记得她。有几次,他按照厨娘的吩咐。把肉送到厨房的时候,会经过花园外,然后就能远远地见到小姐和教书先生,他们有时候是在抚琴焚香,有时候则在吟诗作对。小姐那么漂亮,笑起来就好像仙女一样。只不过,小姐从来没有向着他这边瞧上一眼。也是,他一身肉贩特有地油腻气,别说走近了会熏着小姐,哪怕小姐看到他都是污了那双美丽得跟宝石一样的眼睛吧。
今天,为了来接小姐,他洗了好几遍澡,还换了过年都没舍得穿的新衣裳。
但是,小姐早就万念俱灰,她心里想的念的都是当初那个教她识字作诗,温文儒雅的先生。她多么希望来赎出自己的人是他啊。而不是这个粗壮丑陋的屠夫。
“我不会跟你走的。”她回答,“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家不在了,家人都不在了,喜欢地人也再也见不到了,活着只能承受无边无际地痛苦,没有未来,没有幸福。
“小姐,跟我走吧,我没别的想法。”屠户说话结巴得很,他几乎不敢直视小姐地眼睛,“好死不如赖活,活着,就可以做别的打算,跟我走,你就自由了。”他地话很糙,一如他的人一般,但是他的话却打动了小姐。是啊,活着就可以做别的打算,也许,还有机会再见到她心中的那个“他”。
于是,她跟着他走了。
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