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是以前的事,如今我是领导,不用给她们上课,够胆直着眼珠子看她们了。大家都知道领导就是有这爱好。我在马路上走,盯着一个女人看。之所以说她是女人而不是女孩,是因为她长得很丰满,髋骨很阔,一看就知道生过孩子。我喜欢这种女人。我看她时她也看我,那眼光跟我的眼光没什么差别,这倒让我诧异了。这种感觉就叫似曾相识,我已经十年没这感觉了。这十年来我在路上碰到的人无非两种,一种是认识的,一种是不认识的,认识不认识都不会这样看我,我一般也不会这样看人家,除非对方很漂亮,我实在管不住自己。 那天晚上我本来想去路边找几个女人解解眼馋,偏偏碰上了洪玫。她穿白色圆领衫,黑裙子,我把她当工厂的女工盯了半天。她看了我半天才叫我,江摄。她一出声就让我想起了过去的时光。我继续盯着她看,努力在她身上寻找洪玫的特征,很快就找到了一些,但另一些就找不到了。我说,妈那巴子,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她嘴唇直哆嗦,一副要哭的样子。我赶紧过去抓住她的胳膊,顺手拎起地上的行李,说,走,回家。走着走着我就慢慢把她揽进了怀里。 那天晚上很多学生看到我揽着一个女人走进了学校。这事后来传到了石留耳朵里,有一天我又往她床上爬,她就在床上审我,问我是不是对洪玫还不死心。我说多少年了还惦记这事。她说不是多少年的问题,是人家有老公有孩子,你不能当第三者。这事讨论起来太伤感情,我说不说了,再说我不在你这儿呆了。说着我就伸手摸她胸部。她把我的手推开,说,你听我说。我偏不听,还用嘴堵她的嘴。那时我已经将洪玫介绍到对面一家制衣厂,厂里给她分了一间房,她不上班的时候就叫我和石留去她房里坐,吃瓜子,喝饮料。我有时也会独自跑去她那儿混时间,当然是在石留上晚自习的时候,她已经做了班主任,事业心特别重,准备叫我退居二线。 有一天我去找洪玫,白天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头痛不舒服,在宿舍休息。当然那天石留又在上晚自习。我去的时候,洪玫正坐在床上看一本杂志,那上面有我一篇小说,她刚看完,当然她不知道是我写的。她说,写这篇小说的人是个流氓,当然这个流氓文才实在好。我刚拿了这篇小说的稿费,就带她去酒店吃饭。走进新开的莲花楼,一看菜单我就傻了眼。像这种档次的酒店也敢漫天要价,真是不要脸。这个东我做不起。我对洪玫说,换个地方吧,这里味道怪怪的。洪玫说,不换,味道挺好,环境也不错。她还是这么不给我面子,真让我失望。我又不好意思让她做东,只好把稿费拿出来,说,就这么多,你看着办。洪玫说,够了,我们吃青菜豆腐,喝酒。 十年前,我常和洪玫上街喝酒。我酒量很浅,一喝酒就脸红,然后身上奇痒难忍。可每次都是我拉着她去喝酒,因为喝酒有菜吃,而且尽是好菜,可以一饱口福。那时我很穷,走在大街上,看到五分钱一个的肉菜包子,馋得直流口水,就是没钱买。那时我读高中,每天咸菜就冷饭,就了三年,其间吃了一罐头咸干鱼块,是洪玫送的,觉得味无可比。洪玫的好处除了秀色可餐,还在于可以改善我的生活,我不时在她的娇宠下吃得肚皮圆滚,满嘴流油,面红耳赤。饭后还可以亲一下她甜润的小嘴巴。这叫滴水之恩。别看滴水很小,可用处很大,整天吃咸菜,身体迟早会垮掉。我有个同学就弄了个肝腹水,还有个同学弄坏了消化系统,光胃上的毛病就有十八种。 按理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泉涌相报,可我这眼泉太小,即使全涌出来也不够一桶水。再说洪玫也有对不住我的地方,我们假假的也玩了几年的感情游戏,她居然招呼都不打,就趁我在大学读书时偷偷嫁了人,等我知道了,大老远从北京赶回来,却看到她已经让人搞大了肚子。尽管如此我还是很迷恋她,还是要找她做老婆,只要她跟人家离婚。我甚至可以不读书就回来娶她,她还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