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皓正在打电话,一时愣住,只听得对面着急追问,方才回过神来。
发布会照例是顺利的,但成不成功却要看老天的脸色,时尚编辑是这世上最难讨好之人,天晓得他们哪天对你没了感觉,从天贬你落地。靳辰仍是红人,穿一件银灰如水的西服,里面配贴身的黑色圆领T…恤出来谢幕,这算是十分保险的搭配,但仍旧赢得喝彩,身材好,就是这点占便宜。
志皓第一次亲历这样的盛事,兴奋的整夜睡不着,第二天买了全城的时尚报纸捧到靳辰房里看新闻,把边边角角的消息都收起来,一条一条读给他听。靳辰初时睡眼朦胧,听完也醒了,喃喃道:“完了。”
“怎么会,都在夸你啊!”
“这种例行公事的夸奖最没意思,一转眼就没人记得,这场秀的确太平了点。” 靳辰淡淡撇嘴。
“哪有,很漂亮啊!”志皓对衣服一向敏锐感欠佳。
“连你都说漂亮,可见是真的完了。” 靳辰长叹,嘴巴十分恶毒。
“那怎么办!”志皓顾不上替自己愤怒,只管忧虑,再看靳辰平静的脸色,不由得心软:“靳辰,如果难过不必强压在心里。”
“我为什么要难过?”
“你这般辛苦,呕心沥血做出这一台秀,到头来反响平平……”
“我这样辛苦,呕心沥血做出这一台秀,只因为那是我的,不是为了反响。” 靳辰定定看他,琥珀色双眸光彩璨然。
志皓一愣,终于恍然,他事事亲为,不辞劳苦,连一枚胸针的位置都要自己比划,他这般辛劳,原不是为了给人看,他是在打造自己的作品,做好了,给你们看一下,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
“忙完了,要及时行乐,来,我们出去逍遥。” 靳辰笑容可掬,随手拿过外套,也不管志皓的反应,伸手拉了他奔出酒店。
9.
十月的伦敦街头,空气十分清爽,靳辰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在志皓面前倒退着走:“怎么样,有什么心水景点?我陪你去玩。”
“我……之前没来过耶。”
“耶?”靳辰一挑眉,瞪大眼睛。
“我们家老板喜欢东南亚和日本,次次公司度假都在亚洲区。”志皓有点不好意思。
“什么品味!?”靳辰痛心疾首:“来来,我带你去游泰晤士河,我们从最俗的地方走起。”
从泰晤士河开始走,到伦敦塔桥上看风景,站在140米的高处俯看这都市,果然风味别具。靳辰好似这城市的土生儿,带着他东窜西窜,可以从最小的巷子里找到最老的店铺,买最美味的食物,志皓一路跟着走完全不动脑筋,全然感觉不到已经超过24小时没睡。
下午又溜进大英博物馆,志皓虽然一直自称文盲,但艺术品的欣赏有时根本不需要太多文化。他立即被古亚述的浮雕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指着当年王宫入口那两只巨大的斯芬克斯门桩,连连追问:这是四千年的古物?人类在四千年前已经可以做出这样的好东西……
靳辰微微笑,一遍一遍回答不厌其烦。
志皓留连往返,看到哪里都不肯走,临到关门也才看了几个小厅。
从博物馆里走出来时,天已经擦黑,志皓有点不意思,正想开口请晚饭,靳辰做出一个手势,走到一边去接电话。是谁呢?志皓看他温柔神色一时好奇,电光火石之间却又明了。
还能有谁,萧志皓眼前浮现一张绝世面容,那金发小子,这季愈加大红,这年头大吹中性风,他占尽天时,不光CD和Gucci这样的烟视媚行的牌子拿他当宝,就连BOSS,Hermes这种正统品牌也邀他走台,明明同在一个都市,忙得居然连露面的机会都没有。自然做模特的不比做设计师,凯特摩丝的传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