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他隐隐有不祥的预感。
18.
“你讨厌他?为什么?最多,我以后不在你面前提他的事。” 靳辰看出他脸色不对,十分疑惑。
“我只是为你不平。”志皓强笑,找借口开脱。
“你干吗要为我不平,他又没什么对不起我,他只是最后没有同我在一起,又不曾做错什么。”
好伟大……志皓直直看进他眼睛里,一双深褐色的眸子,倒映碧水蓝天,清澈的不见一丝渣滓。他相信他是真心的,相信他不是在矫情,如果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人,一定会被这句话感动到哭。但是,同样的原则,他以此要求自己时是伟大,推广开来要求别人照做时,却变成了残忍。
是的,这世界还是普通人来得多,要求别人陪自己一起做圣人,这也是一种过分。
“我还是饿,我们去弄点东西吃吧!”天太蓝,水太静,风太缓,这么小的船,困在这方寸之地,会觉得发疯。
“好吧。”靳辰看着桶里两条不大不小的鱼,颇有点不情不愿。
“另外,他的事,你愿意说,我就听,毕竟是我招惹你想起来,就算被你烦得两耳流油也要奉陪的。”志皓的声音里有少见的温柔,靳辰冷不丁听到寒毛乍了一身,颇为怀疑的回头看了一眼。
志皓对花一向钝感,有人曾与他说月季不是玫瑰,他要反应很久才转得回神,可如今坐在玫瑰园里,忽然明白为什么人人都拿玫瑰做爱情的圣物,浓烈、郁馥、带着微酸的几乎要腐败的气息,太像爱情的痴迷沉沦。
怎么会这样,志皓看自己的手指,忽然间很多事情都可以想通。他做了多年的经济,经手的艺人有比靳辰更花的,更过份,更恶劣,他从来明哲保身,决不会犯傻到提醒劝告。可是遇上他,忽然就变成冲动新人,多年功力尽毁,只因他想让他变得更好。
太可笑了,萧志皓,你在搞什么?
这个人不是你可以觊觎的,在他手下死掉的亡魂无数,那样如梦如幻的美人他都可以随便放弃,你又算什么?
更何况他还是个男人。
你是有未婚妻的人,青梅竹马,相识多年的好友,彼此知根知底,结了婚,生小孩,养大教大,一生不知道会过得多么充实迅速。
“哎?饿死鬼?吃饭了……” 靳辰在房间里高喊。
“来了!”志皓努力微笑,扑扑身上的土,还好清醒得早,再不能这样犯傻下去了。
生活与靳辰之前描绘的全无分别,每天早上去跑步,踩过带着晨曦的青草地;去牧人的草场帮忙放羊,看他们挤牛奶羊奶,做成奶酪,新鲜买下,无论是煎羊排还是煮蘑菇汤都是会让人上瘾的美味。多看了几次,发现靳辰做菜也就这么几招,不过是煎煎煮煮,把现成配好的调料狂撒,但是对于一个单身男人来说已经算是神技。
只有志皓忽然变得前所未有的乖巧,不再冲动吵闹,靳辰的所有问句,他都会点头称是,搞到当老板的开始不好意思,只得说:大不了那五成薪水还是照样加给你好了,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好为这点小钱委曲求全。
志皓喏喏连间,心里却苦笑。
这方草地像是有毒,日子过得比别的地方慢,每一分钟都丰满厚实,在这里享受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沉默。靳辰果然不再提有关那个他的事,也不提及他的历任情人,只是交换童年的趣闻,志皓由此知道他十四岁时就独自去纽约求学,十八岁在时尚杂志做助手小工,一做就是三年。果然没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不需要理由的,所谓天才也不过是有时间比普通人多喝一杯咖啡。
志皓有时会发现,自己贪看他的侧脸,往往看得出了神却不自知,怎么办?要不要回去向老板请辞?孙老怪会不会杀人放火,杀了他,烧光整间杰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