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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3 / 5)

女;又副册是晴雯、袭人,比之香菱更弱,已经沦为鬟婢辈,出身低微。——不难看出,即使是太虚幻境,也依然有阶级之分。是凭着各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在书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来划定界限的。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倘若秦可卿的身份如此高贵,而她对整个贾家的影响又是如此的至关生死,整个《红楼梦》故事都在围绕她展开。那么如何解释八十回大著中,她只出现在寥寥两三回中就早早死了?难道其余的七十多回都是废话,目的只是为了掩饰这两三回的正文?

况且,忝居十二钗之末的秦可卿已经成了太子之女,那么并列十二钗之首的宝钗、黛玉的身份得有多尊贵呢?难道是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曹雪芹总不可能孤立地写出一个太子之女及其对立面的贾元春,而将其余的十钗全都置身于这个主线络之外吧?那么宝、黛、钗、凤等人在这段历史中扮演的又该是什么角色呢?无辜而无谓的牺牲者?

刘先生又说,贾母认定可卿“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但是宁荣两府里就这么一个重孙媳,怎么论得到“第一个”呢?

可是照刘心武这样的分析,其实贾母根本没有重孙媳。因为贾母只有两个儿子贾赦和贾政,孙子有贾琏、贾琮、贾珠、贾宝玉、贾环,而重孙就只有贾兰,贾兰尚未娶媳,自然就没有重孙媳。

派可卿做贾母的重孙媳,是一种大排行,即同族排辈。而按照族里排行,则贾蓉、贾蔷、贾菖、贾菱、贾芸、贾芹、贾蓁、贾萍、贾藻、贾蘅、贾芬、贾芳、贾兰、贾菌、贾芝等都可算做贾母的重孙子,刘先生又怎么知道这些人都未娶媳呢?既然他们的媳妇都应该算做贾母的重孙媳妇,那么贾母认为相对较近的可卿是其中第一得意之人是非常正常的,有什么可猜疑的呢?

读者或会说这些皆是文中不重要之人,错矣。

且看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只见贾府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展拜垫,守焚池……贾荇、贾芷等从内仪门挨次列站,直到正堂廊下。槛外方是贾敬贾赦,槛内是各女眷。众家人小厮皆在仪门之外。每一道菜至,传至仪门,贾荇、贾芷等便接了,按次传至阶上贾敬手中。”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贾府正宗嫡派草字辈可不止贾蓉、贾蔷、贾兰三个人,还有贾菖、贾菱、贾荇、贾芷也是有头有脸有名有姓之辈,可以在祭宗祠时派差使担大任的,与宝玉等肩身份。换言之,这贾菖、贾菱、贾荇、贾芷的妻子也都是贾母重孙媳妇,只不如秦可卿那般得人意而已。

刘先生又说:“也许贾母曾有过将秦可卿许配给嫡孙的考虑,但贾琏、贾珠成年后都另有更相当的女子可娶,年龄也比秦可卿大得较多,而宝玉又出生得太晚,最后形成的局面是贾蓉最合适。”

然而倘若贾母如此中意可卿,可卿的身份又如此高贵,贾琏、贾珠又有什么女子会比娶可卿更“相当”呢?刘先生推算贾蓉当年约十六七岁,而可卿似比他稍长,近二十岁的样子。这样看,两人可是一点也不相当,非但年纪不相当,连辈分也不对,就算抬高贾代善其人,把他和皇上视作一辈,那么太子的平辈人应是贾敬、贾赦、贾政,而可卿则与珍、琏、玉同辈,如今倒舍琏、珠而嫁贾蓉,这不成了孙绍祖说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吗?贾府何其欺人太甚?

总之,如果刘先生的太子之女理论成立,一则贾家收养了太子女,就不该乘人之危,娶为儿媳;二则即使娶了,也该是年纪相当的贾琏或贾珠来娶,而不会自抬辈分,让她嫁给比自己年龄还小的贾蓉;三则即使贾府如此黑心地把秦可卿许了贾蓉,也该好好珍惜她,不可能再让贾珍染指于她,“秽乱宫闱”——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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