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多讨价还价,能不能打个八折、七折?很显然,没那两张招牌,不会有那么多女孩子轻易上当。
听到很多这样的故事,我就觉得这个素材特别适合调查,它有金钱、有法律、有欺诈、有内幕,多种复杂的元素,很戏剧,当然也很悲哀。我们在做了一个比较详细的前期调查后,摄制组到了深圳富华美容医院。我们的女编导范铭装成来隆胸的,甚至让人家捏一捏,然后问是不是合适做手术?人家说你很合适。我们的编导装得很像,人家完全解除了警惕,我们就把一些场景拍到了。
电视台的记者们在调查时发现,“奥美定”之所以如此嚣张,就是因为他们手握国家医药监管部门的尚方宝剑。
按照规定,产品长期植入人体的医用材料,要经过严格的基础研究、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和临床实验。其中仅动物实验中的植入实验一项,最短观察期也在一年以上。而富华从对外宣称要独立开发同类产品到产品获准,不足一年。简单一看,时间就不够。人体实验最短观察期要两年,可它只做了7个月就获准上市。
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批准它上市的?1999年12月15日国家药监局批准其生产、销售和临床使用;仅隔13天,也就是同年12月28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就高调出台,实际上是为了抢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把“奥美定”批下来,否则很难审批。
自从“奥美定”进入中国市场,就不断接到用户投诉,可是,神通广大的富华公司公关能力极强,它可以使国家药监局为这一投诉不断的产品开禁,“正规的医院及整形医疗单位,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医生使用。”
2003年7月23日,深圳药监局对富华医院发出了整改通知,要求“即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医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奥美定)。”
但该局递交深圳市人大的一份报告称,对方“对此不予理睬”。富华医院何以敢如此蔑视国家执法单位,原来他们有更硬的后台。
深圳药监局稽查大队队长柏晓斌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我们当时打了报告给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打了一个电话说,富华情况特殊,可以用。”
郝和平已因涉嫌商业贿赂被刑拘,他与“奥美定”的关系已经真相大白。
需要提及的是,至2004年12月28日,“奥美定”所获批文已到期。次年年初,二次批准一事已被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提上议程。在历经几次专家论证之后,于2005年5月左右再次获批。
一个细节是,1997年12月,国家药监局就批准了中国富华公司进口“英捷尔法勒”,但到1998年3月2日才取得该产品的检验报告。
赵华认为,“奥美定”泛滥成灾,根子在违规审批,而其他机制对违规审批造成的严重后果,起初不仅没有起到遏制作用、纠错作用,反而不断放大其恶果。在“奥美定”的泛滥中,我们看不到一次成功的拦截,媒体被摆平,受害者被监控,专家被威胁甚至被买通,几乎所有拦截机制都失效了,几乎所有救援机制都没能为受害者提供应有的救济。
“只要有一个环节纠错,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发生。”“奥美定”所带来的悲剧令人警醒。
国家药监局的一位官员向媒体披露了这样一些内幕:医疗器械分三类审批,其中一类医疗器械可免临床实验,直接进入市场;二三类则要经过至少半年以上的检验、试用等程序才可进入市场。
猫腻就在这里。
跟时间赛跑,谁赢得时间谁就赢得金钱,这是药企中谁都明白的道理。于是,一场缩短审批时间的游戏在药企和药监部门之间展开了,药企们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把审批时间降到最短;于是巨大的寻租空间产生了。药企们以金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