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她,姜喜月也不會累成這樣。
那樣的人,還不如早點死在外面,省得以後繼續添麻煩。
他面無表情地想著,轉動方向盤,將車緩緩駛向南區。
一直等到了目的地,才有些不舍地叫醒姜喜月。
他們目前的唯一的辦法就是發傳單,雖然收效甚微,卻只能用這個笨辦法。
姜夢雨在棚戶區躲了三天。
這裡快要拆遷,不少住戶都搬走了,剩下的人不多,沒有發現發現她的不對。
之前出來的時候她穿著一身病號服,身上更是一分錢都沒有,這幾天就只能睡在沒人的房子裡,一到晚上就凍得直發抖。
身上的衣服沾滿污垢,白天就連在商店門口站一會兒,都會被當作乞丐。
要不是有人可憐,給了她一點不要的麵包,可能早就已經熬不住了。
她從小到大都是錦衣玉食,什麼時候受過這種待遇?
剛開始,她怎麼也不肯接受別人給的東西,可後來實在餓得受不了,還是全是吃光,每天縮在角落裡,不敢從棚戶區走出去,就擔心看到自己被玷污的消息傳遍大街小巷。
她這時候吃了苦,才知道以前在家裡有多幸福,可現在卻不敢回去。
早上剛起來,姜夢雨肚子餓得咕咕叫,和平時一樣走到麵包店門外,等著他們把不要的麵包拿出來。
剛站了一會兒,風捲起地上的廢紙吹到腳邊。
低頭一看,臉色頓時大變。
傳單上竟然印著她的名字和照片!
她第一時間還以為是自己的事情曝光了,慌張地朝周圍張望,擔心自己被認出來,可是仔細一看,才發現這竟然是一張尋人啟事。
尋找女兒姜夢雨,15歲,長發,離開時穿著醫院病號服,如有人看到請立即聯繫,必有重謝。
下面是姜喜月的電話號碼。
姜夢雨愣在當場。
麵包店的員工拿著快過期的麵包出來,看見她手裡的傳單,道:「哦,這是昨天傍晚有人來發的單子,現在找孩子的人可真多啊。」
「那人看著好年輕,長得又漂亮,身邊還跟著一個大帥哥,一看就很有錢,還親自來發傳單,現在的父母可真不容易。」
姜夢雨聽得心頭絞痛,又難過又後悔。
擦了擦眼淚,從對方手裡接過麵包。
「謝謝。」
要是以前的她,拿一些快要過期的麵包,根本沒有半個「謝」字,此時卻視若珍寶,誠心感謝。
剛要離開時,聽見麵包店的員工正在和人打電話。
「好啊,今天晚上就去,等到了那兒見。天生人間嘛,我知道,這個酒吧很出名的……」
一聽見這幾個字,姜夢雨倏地睜大眼睛,突然一把抓住對方的手,著急道:「別去!你們別去那個地方,裡面都是壞人!」
對方被這個小乞丐嚇了一跳。
「你幹什麼?」
姜夢雨神色慌張:「不能去那裡,我之前去過,被……被……反正不能去,那種地方不好!」
對方卻笑起來:「你去過?那邊消費不低呢,別開玩笑的。」
說完,擺了擺手,讓她離開之後,自己轉身回了店裡。
姜夢雨站在門口,見對方不理自己,心裡突然想起姜喜月之前說過的話。
——你要是不站出來,以後還會有新的受害者出現。
她想去,卻又害怕。
猶豫了好久還是不敢出面,提著麵包轉身準備回去躲起來。
一直到走到這幾天她躲藏的地方,看著眼前破落的房屋,要是姜喜月在,肯定不會讓她過這種日子的。
現在她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