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生也想去赶集。”
“有节日吗?”林凉问。
“真被你说中了呢。”小民握着方向盘,答道,“是马会。”
“什么马会?”
“卖马买马的大会。这马会在这镇上,一年才举办一次。实不相瞒,我们班长是带我们俩,假公济私,瞧热闹去呢。”小民偷偷向她泄密。
林凉听小民这么形容,想:这马会肯定很热闹,绝对是城市里看不到的。
“那是肯定的,在那里,不仅有好马,还有好狗。当然,各种美食以及精美的本土手工艺术品更不会少了,每个人都想趁马会的热闹赚多点钱。”小民边说边吹起了口哨。
林凉再一想,摸摸自己口袋里空的,问:“你是早得到消息,带了钱吧。”
“是。你没带人民币票子吗?”小民问。
“我只带了几十块钱,打算给小东西买点杏仁榨杏仁汁,也不知道能不能买得到。”如果是马会,她想,她可能想买的东西会很多,几十块钱塞牙缝都不够。
“我和班长可以先借你。”小民说,“不过,如果你想给队里自己人就不用了。”
“为什么?”
“我告诉你,队里肯定有人和我们一样,想着假公济私溜来看热闹。”小民说得煞有声色的,听起来一点都不会有错,“你想想,马啊,男人除了车,就爱马了。古代在没汽车之前,都是爱马的。”
“队里有人会骑马吗?”林凉在城市里长大的,从来没有骑过马,除了有一次在继父的部队里看到,和弟弟两人被继父的兵抱在马鞍上,由其他人牵着缰绳在跑马地溜达了一圈。当时她依稀记得才七八岁,弟弟六岁,不算骑马的经验。
“像我们队里这种,一年到头,东南西北跑的,遇到马的机会多着呢。我都会骑。”小民以自己为例子说明,骑马对于454的人来说,是小儿科项目,“队里骑得最好的,你猜猜是谁?”
“是谁?”林凉还真猜不出来,不敢夸口说自己老公是万能。
“林队。林队骑马的经验,要追溯到他十六岁开始当兵的时候。”小民喋喋不休给新兵补齐队里知识,“所以,我们另两个首长,一样是早年当兵,也都是骑马好手。”
在他们两人说话的时候,赵班一直半合着眼皮假寐,后来听小民越说越扯淡,横飞的唾沫飞溅到了车窗玻璃上,才咳了一声提醒:“注意前面,开好车。”
“是,班长。”小民听班长发了话,立马收住口。
小货车一路开开开,中途遇到了不少兄弟部队的车,有越野车,有普通的货车,还有摩托,真是都赶着热闹去了?
林凉毕竟是刚入部队的毛驴,什么都还不懂,看着飞驰而过的这些花花绿绿的部队车,感觉千篇一律的,不禁像是刘姥姥第一次进大观园一样,请教前辈:“小民,你看得出这都是哪个部队的吗?”
“818里的野狼,飞虎,大象,486的土霸王,飞电……”
林凉听着这些部队番号,感觉不是进大观园,是进了动物园,问:“我们454也有动物番号吗?”
“有啊。”
“叫什么?”
“狗熊。我们三个首长正式命名的,特别骄傲,因为别的部队不敢叫狗熊,就我们454敢。”小民昂着头,对于能身为狗熊一员有着无比光荣的自豪感。
林凉抚了很久脑袋,才适应了自己也是老公狗熊部队中一员的现状。不过,光是想想,当其它部队有事呼救454来救人,对着对讲器叫着:狗熊,狗熊,这里是野狼,野狼已经不行了,狗熊来救命~林凉嘴角又一勾:是很符合老公的恶趣味。
一路这车顶着朝阳开开开,是开到了半路,又遇到了自己部队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