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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部分 (1 / 5)

一墙之隔,钟万仇干得越开心,秦朝越郁闷。

就算不是自己女人,遇到这事也开心不起来。以前以为别人偷窥很爽,现在才知有多么不爽。从此对钟万仇的羡慕压制了可怜,觉得他若还不懂得知足,老天爷都很看不顺眼。

钟万仇的体力好像无穷无尽,或许不该称之为‘马王神’,而应该称之为‘驴王神’。

人不可貌相!谁会想到相貌这么丑的一个男人身上竟会长有这么长的一大长处!

要娶甘宝宝这样的大美人为妻,一无是处怎么可能。身上有些长处才正常,秦朝很快便想通,继续等呀等……终于等到了夫妻俩都很满意了。又等了半天,还不见甘宝宝来。

难道刚才是自己在吓自己,误会她了?

出了万劫谷,在路上碰到两个小丫环在抱怨,才知自己高兴得太早。两个小丫环很不理解,为什么稍等片刻都不行,又不是什么特别要紧的事,只是出谷采购些日常用品而已。只当是女主人因为男主人而迁怒人,故意折磨人,暗中警告不要勾引男主人。

两个小丫环都不敢直接说主人的长短,又实在忍不住要说,不停地转弯抹角。

说起来费劲,听起来更费劲。秦朝在一旁暗笑:“甘宝宝要折磨你们,用得着这么急吗?这分明是在警告我呀!”笑得很苦。

不知在什么心情的支配下,秦朝故意在谷口留下两个深深的脚印,心道:“你再派十个丫环出谷都掩盖不了地上的痕迹,看你是亲自清除,还是直接说明,或继续转弯抹角?”

今晚再仔细一想,那天实在不该留下那两个脚印。

女人不记仇才怪,不该小视了,说不定甘宝宝今晚之所以表现得这么过分,就是为了报那两脚之仇。真要让钟万钟看见了,她怎么解释?

今晚她是明知武功不行,才这么瞎搞!换了像段誉一样大度的人,那仇或许可以转眼即忘,不值一提。但甘宝宝是那种人吗?

秦朝立马就否决了。

搞不好,甘宝宝还私下讲给那秦红棉听,甚至连木婉清、钟灵都知道了,这真是……不敢想象,不敢再想,可又止不住想,一传十,十传百……自己都快成了臭名远扬的偷窥狂……

“妈的!”觉得甘宝宝就像不听话的小宝宝,可爱是可爱,却要不时在她屁股上来几下才乖。反正自己又不用学那钟万仇,她又不是什么女王,至少比钟灵还淘气。

有了这一番经历,秦朝更能理解练成北冥那晚的秦红棉,为什么非要踢自己几脚,脑海里不由又冒出木婉清那清脆有力的几巴掌,段誉脸上那粉红粉红的巴掌红!

好像,巴掌确实要比脚踢更善良、可人。要这么说,好像显得男人也犯贱。就这么一棍子都打死。

目光一转,思绪跟着转回到手里一件件精美之极的衣物上。服装设计在成功前有多折磨人,秦朝曾有十分深刻的体会,因此怎么也不肯相信秦红棉只凭兴趣就能长久坚持下来。

难道起先是想利用这些衣物来引诱段正淳?

秦朝拿起一件又一件越来越轻薄软滑的内衣、内裤,脑海里回想在网络上见到的那些情趣内衣,手里的每一件都明显更有味道,这类不失古味的大胆创新很明显更难办到。

原来木婉清那一身黑衣可能不只是因为喜欢黑色,而是因为与那种因不见阳光而太白的肤色更为般配,更能衬托出她的白与美、清与纯、单一与执着、简单与真挚……

要形容好,恐怕得像曹植那样写篇《洛神赋》。如果自己只是想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平平淡淡一生,写下《凡人无志传》,相信娶木婉清为妻应该是最幸福的选择。

但就算不为了自己,只为了能再见父母一面,不说尽什么孝道,教什么长生不老的绝世武功,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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