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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1 / 5)

這倒不由讓人好奇了,司馬懿問道,“岳父說過什麼?”

“當時有個相士說了不利於我族的話,父親……等人走了後,父親就派手下去殺了他。”

張汪並不是一個傑出的人,謀略也好,安國也好,他都沒有這般的治世之能,做官到了現在這麼個不高不低的職位,也全靠了個好姓氏和姻親世交幫襯,熬資歷才到這一步。

他的能力不在政治上,卻能安保一族的人度過戰亂最艱難的年頭,在亂世中卻是最不容易的。

只有存活下來才能謀劃未來,只有活人才是重要的。死去的人,哪怕有再大的本事,也於事無補。

“那個時候我便知道,亂世之中一人的憐憫是如此的可笑。我不是個苛刻殘忍的人,但如果眼前必有一人要死,是阿督還是那個小丫頭,我就不再猶豫了。”

這是守護了一個家族幾十年的張汪給予她的啟示。

“此為亂世之過,非亂世人之過也。你也不要太自責了。”司馬懿從身後環住她腰,溫熱的氣息擦過她耳畔,此刻卻帶上些歉意,“這原是我該做的事。”

“你……”

“原本就是我該做的事。”

最後那個丫鬟是因失足溺水而死。

這個世上當然不會次次都像當年張汪要殺的那個假僧西光一樣,意外地摔死了。在婢女死去的“意外”背後,則是春華令人暗下的殺手。

雖說這個時代,由主人逼死幾個奴婢什麼的事早讓人熟視無睹了,但春華在吩咐人的時候,還是心裡難安,欲遮還羞地找了個懷疑婢女舉止輕浮的藉口,裝作是出於女人的嫉妒逼死婢女。

現在想起來,當時她都覺得異常了,他又怎麼會不知道呢?

她不做決定的話,大概他也會有後招。

難怪說是“應該做的事了”。

如果最後成為劊子手的不是春華而是仲達的話,她是一定會原諒丈夫的吧?

那麼為什麼當這個兇手成為了自己,反而不能釋懷呢?

她本性不是個壞人,也不當屬於個好人,充其量這世上大多都是這樣不好不壞的人,有著基本的道德操守,也有著守護家人的基本底線。

但這樣的愧疚到底就算是想通了,也需要時間慢慢地平靜下來,至少眼下她是不可能馬上去補償失去女兒的這一家。

同一件事隨便換了她同齡女友中的任意一人,或許都不會覺得有什麼嚴重,以前曾經認為自己所存的那些良知又顯得假惺惺。〃

有愧疚的殺人,和沒愧疚的殺人,結果有什麼區別?

生活也沒給她任何可以繼續愧疚的時間了。

正如陳琳所言“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一個人,處在一個特定的位置下,就必須做出符合他立場的事。

某日,春華收到蔣濟夫人寄來的請帖。

蔣濟被任命為揚州別駕,被曹操派往了南方。

“終於要開始了。”

對春華來說,似乎還沒觸發任何政治的敏感,司馬懿卻已經是看出了其中的用意,“蔣郎是楚國人,在南面素有名望。這一回的佈局後,大軍將要南下了。”

作者有話要說:寫這章寫得糾結

關於殺人的問題,在jj的言情中,如果男主是個視人命如草芥,心狠手辣的人,比如說在徐州搞過大屠殺的曹操,女孩們都會選擇性地去“原諒”這個“做大事”的人。

而作為女主,懷有仁心,便被指責為聖母;但要真出於立場保護性殺人,又要被說殘忍,三觀不正。

一面要求女主果決善斷,一面又要求女主做純潔白蓮花,這真的做不到。

所以後來我便借女主之口說出了對此事的看法“憂慮則殺人,憐憫則不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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