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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1 / 4)

在小偷这一行当里,踩场子用的不是打架。大家比的是技术活。一方要是输了,就得听从人家的吩咐。比起那些帮会里的人,成天拿着刀砍来砍去的,技术含量是要高的太多了。沈子成带着蝶衣这样的高手,又怎么会害怕去踩人家的场子呢?

再说了,万一大家比试之后生了摩擦,只要沈子成狠得下心来,吩咐唐一鸣和新佑卫门大开杀戒。自己的袖箭,毒粉拼命的往外丢。哪怕对方有百十号人,也很难把这几个人给留下来。沈子成这个家伙,总是要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才动手的。

这伙小偷在广州还是有些势力的,老大人称林伯。他的年纪不小了,五十来岁,准备再过两年就金盆洗手,把手下这一摊子交给自己的堂侄去打理。老头子也好去做个富家翁,好好享受一下人生。

可别小看了小偷的头儿,林伯住的是豪宅,前后数十进的大房子,里边家仆佣人二十多号。当然,还有十来个看家护院的。每日,他的徒子徒孙,都要带上今日的利市前来纳帐。这几天,林伯的徒子徒孙们手气不错,每天偷到的钱都是以往的一倍以上。林伯自然也是喜笑颜开。

不过,今天林伯的心情不太美丽。

他的几个徒孙辈的,歪歪扭扭的回来了,一回来就跪在大堂门口,死活都不肯起来。林伯还觉得有些奇怪。小偷偷东西,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算被人现了打一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当小偷的哪个没有失过手?哪个没有被人打过?而且,就算被人扭送到官府。身为他们的大佬,林伯也有的是门路把自己的徒子徒孙给保出来,无非就是花一些银子而已。看着这几个徒子徒孙的莫言,林伯的心里有些奇怪。

听了他们的哭诉,林伯的眉头拧的更紧。看样子,对方是有备而来,是要来抢自己的地盘?还是要来寻自己的麻烦?

穿着大红袍子的林伯冲着一个亲信挥了挥手,等那人凑过来的时候说道:“去府衙里找大老爷,就说老林可能有麻烦了。必要的时候请他派捕快来帮忙。”

林伯又叫过来一个随从,吩咐道:“去把弟兄们集合起来,准备好家伙。咱们未必要动手,可是一旦有什么事,绝对不能吃了亏。”

广州的江湖上,林伯这两个字也是一块金字招牌。在广州,他带领着小偷们历经战火而不倒。左右逢源,和帮会,和官府,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林伯现在心中已经有了方向:“难道是外地来的高手,想要来扬名立万,砸自己的场子?”

天色还没有黑,林伯就已经不用猜了,几个外乡人,大摇大摆的走到了他的府中。居然还递了拜帖,上面写着:浙江后学末进蝶衣,拜见林伯前辈!

“有没有搞错?”林伯看着手中的拜帖,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多少年了,都没有人敢挑战自己偷王之王的地位。今天来了个不知名的家伙,看名字,貌似还是个女孩子。难道她的胆子是铁打的?

“请他们进来!”林伯把手下的十大徒弟都召集起来,整整齐齐的坐在他的左手边,右手空下了一排座位给远来的“客人”。大堂门口,十多个保镖和二十多个徒子徒孙,守在门口,个个都藏好了家伙,要是到了必要的时候,少不得要给这些敢来捣乱的家伙一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沈子成、唐一鸣、新佑卫门、蝶衣、雅子,五人施施然的走进了大堂。要知道,沈子成是经常和皇帝见面的人,唐一鸣游剑江湖,不知道见过多少威风八面的江湖人物。新佑卫门和雅子,要不就是和幕府将军打交道,要不就是和天皇没事共进午餐。眼界实在不是一般的高。怎么可能被区区一群小偷给震慑了?

再就是蝶衣,人家年纪不大,可却是江南第一女神偷,要不是在扬州一时大意,并且没有预料到扬州衙门会倾尽全力来对付自己,怎么也不可能失手。在这个小丫头的眼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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