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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2 / 5)

过挑挑拣拣、修修改改大半天这才出门的,尽管我对自己的手艺也的确没什么信心,不过,至少,没有很丑吧?

我还没来得及看一看自己究竟是怎样的姿容,就听到妈妈带着无奈的声音从我头顶上方传来,十足的催促,“一一,你怎么还没走?”

于是我突然反应过来我原来便是一个即将迟到的人,再说几句话,也许就成了已经迟到的人了。

再顾不得照什么镜子,我匆忙把镜子放回包中便要往外跑。

林溪依旧追问我要去干什么,“相——”我深呼一口气,幸好没说出来。“听你的话,去表演杂技啊!”

我终于成功地摆脱了这个妖孽,一个人扬长而去。

坐在计程车里,我忍不住又从包包里拿出镜子来审视着自己。如果我的审美观没有问题的话,我长得应该不丑,鹅蛋脸,玲珑鼻,眼睛虽然不大,好在清亮有神。况且人常说,“一白遮百丑,一胖毁所有”,而我刚好不胖而且挺白,至少肯定不能算丑。想到这些,我微微放下心来。

世人皆看皮相,我也不免落入窠臼。听唐糖说这个相亲对象长得很美,为了不让自己被比下去,我早上六点便开始起床化妆,也许是我太紧张,化了卸,卸了化,却不料几次三番下来,我累得半死、心力交瘁,倒一次比一次化得难看。现实总在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付出与收获并不不总是成对等,而“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却往往是真的。

我努力的结果就是我马上就要迟到了,这是我第一次相亲,更是第一次替人相亲。据说对方是一个外科医生,温文尔雅,却掌握生杀大权,日日与阎王爷抢命。我对这种人总是怀着崇高的敬意,要知道,他能把手术刀使得出神入化,而我连菜刀都掌握不好。他能把手术台上的人剖切缝合、让他们起死回生,我却连只鸡都不敢杀。当然,救死与杀生,这两者之间有着质的区别。

我正忐忑不安,手机铃声便突然催魂似的响了起来。我接起来,一句话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听到唐糖得意的笑声,“一一,把握住机会哦。我爸说这个孟焕的家世很不错,教养应该也不差,喜欢就赶紧收了。”

孟焕……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梦幻,我点点头,“好。”

“一一你是不是紧张?”唐糖的声音略微一顿,似是迟疑了一下,这才神秘兮兮地说道,“我实话告诉你吧!其实这个孟焕不是我原来要相亲的对象,我原来要相亲的那个人他……他出了点意外。不过你放心,照我说,这才叫缘分呢!你替我,孟焕替他,也许是……”

我只觉得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车窗外的世界顿时玄幻了起来。吞了口口水,我才渐渐听到自己的声音,“出了什么意外?那这个孟焕……他是……”

“他……听说一表人才,相貌堂堂,就是……就是年近三十都没有谈过恋爱,现在十分‘恨娶’。”

计程车停下的时候,我看了眼手表,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已超出三分钟。我捏着拳头,做了三个深呼吸。也许没谈过恋爱也不是什么坏事,反正我也没谈过,两个人正好可以谈谈。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走过去,尽量让自己表现得不那么紧张。“我是程一一。”

“程小姐您好,请坐。”他非常绅士地站起身来,为我拉开凳子,“要喝点什么吗?”

看到他俊美的侧脸,我微微一怔,片刻便反应过来,笑道,“谢谢,一杯白开水就可以。”

他转头向侍者吩咐,而后便一直低着头,仿佛在沉思什么。我想也许他也害羞,也便不放在心上,只是趁机打量着他。方才进来时惊鸿一瞥,只觉得这人格外的白,现下离得近了,看得仔细了,才觉得这人长得十分的好看,脸上一笔一画俱像是刀凿斧刻一般,格外的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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