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也不那么差了,反问道:“你呢?这些年怎么过的?”
“挺好的,大城市、小乡村、欧洲、美洲、非洲……什么地方都去过。吃饭也是,大餐、小吃都尝一尝,酒店、旅馆都住,酒吧网吧也可以睡一睡。有时候坐火车,有时候坐汽车,有时候刷脸蹭一蹭别人的顺风车,有时候干脆步行。一个人背个包到处走倒有种背包客的感觉,不过我可不喜欢穷游,在餐厅里弹琴、端盘子,或者是坐下来给人画像都只是消遣,钱还是要拿的。”柳御莞笑着,“刚开始什么地方都去,但都待不久,一年多的时间就几乎逛了半个地球,后来觉得太吵就决定到乡下住着算了,于是就找了个语言不通又没什么名气的地方作为目的地。结果老天注定要我吃点苦头,我忘了换钱,又忘了带吃的,饿着坚持了两三天,晕倒了。正好遇到出来换粮的罗比,他救了我,带我来到这里。以前是住在外镇,但罗比老是出来看我就不方便,也觉得不应该让我一个人住在外头,就跟镇长求情,我就进了内镇住在罗比家里。”
叶轩情也同样静静地听她说,柳御莞没再说这几年自己的事,换了话题:“前些日子看到罗比带回来的报纸,得知柳芸生了个儿子,所以把快要做好的风铃赶了个工,请罗比再次出镇帮我寄出去了。没想到那送快递的一点也不靠谱,根本是个二货!竟然让你们给找到我了。”
叶轩情默然,你现在这样也像个二货!还有你那说话口气是怎么回事,就那么不想被他找到吗?这女人,开朗是开朗了,但就是仍旧没心没肺的,现在还有点二。
于是刺道:“你是被谁洗脑了吗?”
“……没有,但我刚见到你的时候在想,要不要装个失忆先。”
“……”
“……”
溜完狗,已经是早上十一点过,柳御莞便请他去家里吃饭,叶轩情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答应下来。他倒要看看那个所谓的罗比是何方妖孽,她竟然已经把那个地方称作家了!以前她都从不把司徒家叫家的!
回到山下,柳御莞打开门,请他进去。
叶轩情打量着房间的布置,跟她从前的风格完全是两个极端,从前的冷硬尖锐,现在的舒适温馨。
两人刚走到沙发面前,楼上就响起了“噔噔噔”的下楼声,一个看起来只有三四岁的金发绿眼的小男孩无比清晰地喊了声:“Mom!”
叶轩情愣在当场,妈妈?这男孩叫她妈妈!柳御莞则迎过去搂住小男孩扑过来的小身子,亲热地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
这时,厨房里探出一个男人的脑袋,同样是金发绿眼,一看就是那男孩的爸爸,声音醇厚且温柔地说:“Youeback;todayalittlelate。(你回来啦,今天有点晚哦。)”
叶轩情完全被震惊了,难道真是应了柳芸和那船夫的话,她跟外国男人结婚了,孩子都这么大了!
第二十一章
“遇到了一个老朋友,说了会儿话,所以回来得晚些。”柳御莞笑着为两人介绍,“他是罗比,他是叶轩情,中国人。”
罗比肩头的黑猫两三下便跳到了柳御莞肩头,“喵喵”地叫唤,以示亲密。
叶轩情礼貌地朝系着围裙的罗比点头致意,心中难免纠结,原来他在她心里的定义就是个老朋友吗?
罗比看了小男孩一眼,小男孩立刻心领神会地喊了一声“叔叔”,叶轩情不得不打起笑容。回头看了一眼柳御莞,她自然地走进厨房看了看,然后又把牧羊犬的绳子收起来,看起来她似乎觉得这一切并无不妥。
叶轩情只得坐到沙发上,无所事事地打开电视看节目。话说不是没有通讯信号吗?打开电视,果然什么都没有……
小男孩跑过去放进一张光碟,口中用英文向他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