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别的地方的税收引进到这个地方来,以违反法律的税收优惠,让别的地方企业在本地开税票。二是招商引资,这也是最好的办法,不但将税收引进,连税源也引进了。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体现于税收和税收来源争夺的地区政府间的不正当竞争。新办企业可办在全国的任何一个省、任何一个市、任何一个县,一个地方要将新办企业吸引过来,就必须要有点优惠政策。一开始,优惠政策的概念含义很是狭窄,如当初经济特区给与外资的税收优惠待遇。随着招商引资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出现,随着不择手段的竞争形式越来越成为各地常态,随着地区间恶性竞争的日益加剧,优惠政策的概念含义也日益宽泛起来。税收优惠待遇固然是优惠政策,送大面积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优惠政策,美酒、美味、美人等等,一切能够吸引企业主讨好企业主的物质意义上的东西或精神意义上的东西,都成为了“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部门,工作内容就是搞公关,很多时候,也就是拉皮条,以取得投资方欢心与基于官商勾结的同一意向的信任。网络著名的官方被刺者邓贵大,就是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该办公室职能正在于引进外资。这个职能可分离为两个方面的独立职能,一方面是为吸引投资而做出承诺,一方面则是兑现与落实承诺。在很多地区,后一方面的职能逐渐显现其独立性和更大的重要性并最终使得这些地区在行政上划分出一个叫做项目办的部门。
为了争取投资,地方上简直是不择手段无所不为无恶不作的。如果邓玉娇要非良家妇女,就要成为邓贵大们所看中的贡献于资本家的上贡品了。
二、第二大存在务虚现象的工作:控访
在当今中国,想要所有事情都完全公平合理的得到解决,这完全没有可能。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出现并被容忍存在的根源在于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而带来的强弱势差。面对显失公正的现实状况,很多时候,以死相拼也不行,一个方面是不值得,太偏激。在表面上看来,法律是调剂公平的武器,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何运用法律以外的途径来解决在法律框架内不能解决的中国特色问题。在当今中国,有两种途径调剂公平,稳定民心。一为人民调解,一为信访。在贫富分化、法律失效的同时,它们为国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两种妥协性的令社会矛盾缓和的权宜之计。人民调解往往在法律途径走不通的前提下,成为主要的解决矛盾的途径。通过这样一种途径,大多数有理的人们不得不做出让步,尊重现实,以愿意接受的吃亏的代价来换取更为有利的结果。所谓尊重现实,不是不想不愿意伤和气,实在是因为司法途径难以走通,即便赢了官司,也面临执行难。信访兴盛于朱元璋时代,朱元璋时代的老百姓手捧一本钦定大诰即可诉至京城畅通无阻,甚至可将官员绑缚,一同赴京面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为什么这么多人上访?本质原因在于分税制后行政责任归属的地方化。虽然在这个国家,大体上有法可依,但执法难、乱执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状况的普遍存在,令法律丧失了必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如此而造成的现实状况是,中国不是一个法制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问题的症结不在于司法途径能不能解决问题,而在于司法途径能不能公平的解决问题。司法途径往往不能公平解决的问题,人民调解往往也不能。于是,找关系的找关系,没有关系,只好忍气吞声,或者去上访。从这个意义上看来,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本身,与其他法律,及法律本身,非但不构成相辅相成的关系,反而构成为一种内在的矛盾。
信访法是最具中国特色的绝妙创造物。通过信访,弱势群体确实得到了解决问题的机会,很多人也利用这个机会解决了问题。而一部分刁民也因此应运而生,使之政府被迫给予他们法律外和政策外的好处。
上访的多了,就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