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让我在一刹那间有些晃神。
然后,我收起失望的眼神,脸上扬起笑容,说:“是你啊,杨云开。”
在陌生的城市遇上老同学,其实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杨云开比从前成熟了许多。虽然还是有些严肃,却不再像读书时那样沉默。我想罗维知道了,肯定要大呼奇迹。
他也是刚刚被调到这里来的,我们交换了电话,一来二去,竟然熟悉了起来,颇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
同事和朋友都说他对我有意思,可是重新见面以来的三年里,他什么都没说过。
刚开始,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曾透露过,他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孩子。
他们最后当然是没在一起,否则他也不会跟我混了。
而我,我想我很难再那么纯粹地爱上一个人了。
我并不是想为一段绝望的爱情孤独终老,只是,我真的没有那样爱的力气了。
只不过,我已经不是那个天真得冒傻气的小姑娘了。
人一踏入社会,就会飞速地成长,周遭的压力会让你不得不开始考虑终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我并没有想过要孤独终老。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伴一起走到白发苍苍,如果那个人是杨云开,我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偶尔会下厨做菜请杨云开来吃,他每次都吃得很干净。常让我想起某个人。
后来他干脆说,你把房子退了,住到我这里来,周末帮我做饭,水电费我们平摊,怎么样?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给高管住的,很是宽敞。
我想了想觉得还算公平,于是同意了。
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