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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必须拉拢的关系不能得罪,沈之默快手快脚换上崭新地衣服跟随传令官一起上了马车,奥布里等人羡慕不已,纷纷议论道:“好家伙,没几天就成了女皇的入幕之宾,真是男人的偶像,女人的对象啊。”“女皇少说也三十好几,难道想抓撒加这棵嫩草啃啃?”“嘘,小声点,要是让他听到,你下半辈子就得去春水街当龟奴。”
在车上,传令官布莱恩开始对沈之默套近乎:“尊敬的阁下,听闻您的诗人大名,在下崇拜得不得了,那些美妙的诗句装点了圣临节的光彩,每个人都在颂吟您的诗句,不知您是否可以传授一些方法提高文学素养?”沈之默虽然还算不上红人,但至少也在一定程度上炙手可热,连红透半边天的维哲罗姆也对他倾慕有加,传令官不喜欢读书,但也不得从他最得意的话题开始下手。
沈之默哈哈一笑:“哦,是吗?我看布莱恩大人您额有朝天骨,眼中有灵光,骨骼清奇,相貌英俊,风流潇洒,前途一片光明,若再学什么古典诗的话,恐怕就要惹人嫉妒了,须得给人留下追随您脚步的余地啊。”
马屁话比什么都灵,布莱恩十分高兴,暗想这位治安官倒是个明白人,说:“大人过誉了,不知您晚上有没有空?不如到舍下喝上一杯,也好谈谈春天的花朵与秋天的月亮啊。”
“那是最好不过,但是我得看看女皇陛下……”
“这个您尽管放心,陛下会客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您很快就能出来了。”
“不知陛下最近病情如何?”
“哦,这个,也许是圣光的恩赐吧,陛下身体一日比一日好,气色红润得多,我看不用半年她就能完全康复了。”布莱恩是女皇的专属传令官,女皇病重后他也跟着失势,受过不少摄政王派系的闲气。自然希望女皇能尽快好起来。
“圣光保佑,这可是塞尼亚帝国天大地好事啊。”
这一次没有维哲罗姆陪同,沈之默照样轻车熟路,侍卫和宫女知道他前来与女皇念诗解闷,没有过多留难。
整个社会的流行趋势大多是追随上流贵族的口味,比如某某交际名媛突然在头上戴了一朵大红花参加某次晚宴,其他贵妇人自然跟风仿效,还会在以后几个月内逐渐蔓延到下层平民当中。而上流贵族的流行品位,则以少数几个人为标准。拥有天籁般嗓子的维哲罗姆乃是其中之一,他在大多数情况下主导了音乐的流行趋势。
这位权威人士卖力推广沈之默的古典诗,甚至用为自己的歌词,早在无形中增加了极大的影响力。因此沈之默虽然只剽窃了寥寥几首唐宋诗歌,却隐隐为文学诗人中地代表人物,崇慕他的少女不计其数。女皇要召他入宫品评诗歌,自然不会引起摄政王怀疑。甚至就连一些宫女都莫名期待。朝他抛出无数媚眼。
女皇丹尔娜*普罗恩斯顿*德拉萨拉斯*纳萨洛玛已经搬离原来的寝宫,目前住在御花园别院。沈之默在门口等候多事,等女皇摆足姿态后才被获准进入。
新寝宫内的布置以橘红色和明黄色为主色调,让人觉得华丽、温暖、心旷神怡。看来应该出自装饰设计大师之手。沈之默鼻子灵敏,没闻出任何砒霜地味道,奇Qisuu書网大概是节日将近。事务繁忙。与雷霆酋长国的和约导致新一论权力洗牌。摄政王无瑕顾及他事,再说了。女皇常年染病,他怕是早已失去了戒心。
“我尊敬的、圣明的、睿智地、健康的女皇陛下,撒加受诏前来聆听您的教诲。”沈之默走进新寝宫,朝被厚重帷幔遮挡住的内室行了个骑士礼节,大声说道。
一个和蔼而懒洋洋地优雅女声传来:“是撒加么,快过来吧,我等你好久了。”
沈之默多年来出生入死,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