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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2 / 4)

的惊诧。

首当其冲的一位秃顶大叔条件反射得对我点点了头,并将入口处的位子让给了,自己从侧边挤了出去。其他人也纷纷效仿,仿佛碰到我就会被传染到疾病一般得拉开了距离。

我卡在门前,不知道是直接进去,还是等着里面开会的人全部出来我再进去。

徘徊的档口,一个熟悉的白发大伯从会议室里面笑着走了出来。他看到我比前面的人还要惊讶,一把将我从中央拉到了旁边,小声问道:“哎,铭心你怎么在这儿?”

我还没来得及喊一声“舅舅”呢,舅舅就将我往回拉,一边拉着我一边还道:“赶紧回去,这哪里是你小孩子来的地方?”

身为“小孩子”的我指了指刚才一脚就能迈入的会议室,挣脱这舅舅的手掌,苦笑道:“舅舅,我来这儿找方,方之的。”

“方之?”舅舅放下了我的胳膊,用更惊诧的声调问道:“你哪打听来沈之的原名?哎,算了,我的乖姑娘,跟舅舅走吧,别这边闹事了。舅舅可惹不起建福,咱今天好不容易谈下了项目。”

“。。。。。。”我在心里哀悼了一遍自己的形象,却又只能哭笑不得被舅舅拖着往回走。

一个深沉的声音从会议室的门口传到了我和舅舅的耳畔,在冷气充足的走道间响起,却如暴风袭来让人停止了呼吸。

猛然听到这个声音,我眼前的事物就像被盖上了一层纱,一切都恍若不在,一切流转都仿佛停止。我侧过头去,在方才自己站的那块地毯上,看到了一个高大模糊的身影。

阴霾天的半空中,日光原本不甚充足,透过厚厚的玻璃墙也只勾勒出他一个成人的身形。不过即便一个身影,我也能认出来,他是方之。

他一如所料的西装革履,长腿在光影下拉出阴影。光洁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补足了不甚明亮的日照,像火光照在脸上一般投来逼迫和焦灼的视线。

侧着身子,我听到他叫道:“唐铭心。”

喊声干脆,而且冷冽。

我对着舅舅歪了歪嘴,头往会议室的方向偏了偏,就见舅舅犯难道:“你真惹了他啊?”

举了举手上的三张合同纸,我呵呵笑道:“小事情,小事情,舅舅放心。”

舅舅又瞟了一眼远处的建福ceo,朝我偷偷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才告别道:“别惹事啊,舅舅先走了。”

我嘿嘿得挤了一张笑脸送别舅舅,而后才咬了咬嘴唇,转身向方之走去。

走得越近,我才觉得自己承受不了这种给予压力、让人沉重的视线。鼓足了勇气,我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双和记忆中有着些许相似的凤眼,和其中陌生却又熟悉的眼光。

我以前居然没注意过,他的凤眼漂亮到这个地步。

建福ceo衣架子般得西装裹身,英伦风格剪裁的韵味让他展示到淋漓尽致。我很想赞一句,十几年了,他穿衣的品味永远这般既风尚又经典。

尽管他喜欢将棒球衣当成睡衣,每每从上到下穿着的颜色不会超过三种,但是他确确实实是个衣架子,连当年f中的呢子校服也被他hold得上了档次。

而那边,方之看向我的眼神,陌生变得越发陌生。

我心里忽然有点发堵。真的,十年后的方之,现实生活的“沈之”,他不认识我。

他的身高自然不会保留重生那会儿的少年高度,在我的一个梦醒间,像是被灌溉了营养液而后疯长的稻草,已经窜到了我视线落不到的高度。

方之看我走来,一个字也未吭声。直到彼此间的距离只有了一臂之长,他伸出了手,直接从我的手里抽走了那三张合同纸。

他翻了一页,直接看至签名处。

我结巴道:“呃,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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