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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部分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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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锋一口气将七人的来历说出,自然是靠着手里的那本“诸世界”。

星辰宫当初制造这本“诸世界”的时候,曾刻意对各种传闻轶事,以及悬而未决的事做了记载。漠北七狼七兄弟,赫然有名。

这七兄弟并不是亲兄弟,而是在大草原上结拜的七兄弟。因为各自喜欢不同的颜色,因此终年服色不同。而且,每人只穿自己喜欢的颜色。

不过,这七兄弟除了一样的凶残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便是喜欢狼。

结义之后,七兄弟干脆舍弃本来的名字不用,而直接用自己喜欢的颜色再加上一个狼字来命名。

老大出身草原游牧民族的一个部落,还是世袭的王子。不过,他最不喜欢的便是在部落中过着群居的生活,更不喜欢治理部落。他最喜欢的便是在草原和荒漠上四处纵横,专门劫杀过往的客商。

因其年龄最大,性子也最凶残,又喜欢黄色,金光闪闪的。因此,老大便被尊称为金狼。

###性如烈火,最喜欢红色,尤其是喜欢鲜血。他本是大离朝中原人士,只因他哥哥软弱无能,被妻子和奸夫谋害至死。###一怒之下,便将嫂子和奸夫全家杀了个精光。不但将那对奸夫淫妇控心剖肺,还一把火烧光了奸夫全家。

为了躲避官府的追捕,###便躲到了荒无人烟的大漠,与其它结交之后,因其勇猛好战,稳坐第二把交椅,人称血狼。

老三性子阴沉,极喜欢黑色。

他出身本是夜行千里的独行大盗。最喜欢的,便是在夜间出没。然后打家劫舍。成为漠北七狼之一之前,人称千里不影行。出手最是阴暗,极喜欢在背后插冷刀子。因此,被称为黑狼。

老四不但长的相貌堂堂,文采更是出众。只可惜,说话尖酸刻薄,最喜欢讥讽嘲笑。因此,经常在言语上得罪人。

而且,此人最是好色。每每喜欢扮成富家公子的样子,不是到戏院春楼醉生梦死,就是到湖边月下勾引良家女子。

后来,终于因为令几家女子相思致死,他非但不去相救,还拐带了女子家所有的银两,犯了众怒,被追杀出了中原。

因其平日最喜欢穿白色,被称为白狼。

老五本是海盗出身,原本在沿海一带做无本的买卖。

不过,老五所做的买卖与别人不一样。别人是专门打劫客商,他却很少打劫客商。而是在别人打劫完客商之后,他再打劫其它的海盗。

一开始,其它的海盗也不以为意。

时间久了之后,其它的海盗都知道这个海盗最惯黑吃黑,性子凶残,引起众怒。被众海盗一番追杀之后,也跑到了大沙漠中避难。

因其在海上为家,最喜蓝色。因此,被称为蓝狼。

老六出身官府,却是七人当中学识最多的一个。

只因其为官不仁,最喜欢的便是制造各种苛捐杂税,中饱私囊,在哪里当官都被称为青天高一尺,誉其到哪里都要掘地三尺的搜刮银子。

后来,因其贪污太多,又草菅人命,被朝庭查办。被流放之后,几经辗转,到了大沙漠里,与其它几人结拜为兄弟。

虽然是流放的囚徒,但老六却总是喜欢穿着紫色的衣衫,自以为是衣紫为贵,仍然是达官贵人。因此,老六便被称为紫狼。

老七最小,也是个地地道道出身草莽的人物。

原本是一家农刻,只因为与一家地主为了争夺二亩田地,大打出手之后,不但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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