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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1 / 5)

☆、地主之谊

五一长假先回家去看了外婆,然后回学校跟谢峰去了酒吧。凯文是酒吧的小老板,亦是谢峰的铁哥们儿,23岁,近一米八的个头,人很帅,造型也很帅,迷倒一大片前来消遣或者买醉的女人。

通过介绍,加上来的次数也不算少,跟他自然而然地熟络起来。我笑言:“酒吧生意好,人气旺,你这块活招牌是功不可没。”

除了打理这家酒吧,凯文同时还是驻唱乐队的键盘手。谢峰知道我会弹吉他,无意间跟凯文说起,于是一群人就起哄开玩笑,非要让我上台露一手。

我也不是个矫情的人,不喜欢扭扭捏捏做事,就大大方方上了台,跟乐队合作了一曲五月天的《倔强》,赢得满场喝彩。

自那以后,每次去那儿都会被逼上台去临时充公,乐队的四人都是男生,我这个女生也就成了蛮好的调和剂。我也喜欢那种张扬疯狂、恣意潇洒的感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忧虑隐患。

“蓝天,陪我跳个舞吧?”谢峰像电视剧里的绅士那样,弯腰,伸出手,等我的回答。

见他如此郑重其事、一本正紧的模样,有些好笑,拍了下他置于半空中的手:“你知道,我从不跳舞。”

“就一次,也不给赏脸?”谢峰的失望,我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我不喜欢这些,是兄弟就不要为难我。”我坚持,不愿置身于疯狂地舞群中。

“好吧。”他看着我,收回手但又不死心地问:“蓝天,你有想过高中谈恋爱吗?”怎么又是这种问题,难道上了高中,爱情就泛滥了?

“我不反对,但是我不会。”不管我是不是自作多情多心了,还是觉得应该在某些尴尬的局面出现前,就直接表明态度。

“如果是遇到了喜欢的人,也还是不会?”他在做进一步探询。

“那是个未知数,我不敢保证。最起码目前没有,也不会。”喜欢的人倒是有,对凌涵、余的这种喜欢算不算?谈恋爱的对象,应该是爱的人吧,会有吗?何年何月,何时何地。

“好吧,我知道了。”失落的情绪如此明显。谢峰,这是何必?我们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看他独自转身,拿了杯酒,朝舞池里同伴所在的位置走去。

对不起谢峰,爱情是我承担不起也不想触及的东西。出了酒吧,给谢峰发了条短信,说先离开了。看看时间九点多,不想回宿舍,给楚硕打电话,问他们在哪儿。

“阳光网吧”,他说,果然不出我所料。

“又去通宵了?”我问。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我说“等我。”

按照楚硕的指示,到了“阳光”。门口挂着“未成年禁止入内”的警示牌,显然只是个摆设。找到楚硕,颜恒易也在,他们已经给我开了一台电脑。

习惯性地登陆了QQ,大晚上的上面也没什么人在。让颜恒易他们给推荐个游戏玩儿玩儿,于是搅和了一下英雄联盟,无疾而终。

十二点左右困得不行,网吧里的人大多都是二十左右的年轻男子,抽烟吞云吐雾,烟雾缭绕。封闭的空间空气不流通,胸口有些发闷,让我很不舒服。

凌晨四点过,我再也挺不住了,直接趴在电脑前睡了一觉。醒来时浑身腰酸背痛的,尤其是腿和胳膊,麻痹得几乎失去了知觉,看看时间六点十分。旁边两人居然还沉浸在游戏里,都不觉得累么?

我晃晃脑袋,起身去了洗手间,将冷水拍在脸上清醒清醒头脑,看着镜中的自己,一脸疲惫。浓浓的黑眼圈,重重的眼袋,眼睛空洞无神,头发有些凌乱,整个一副邋遢样。

如果是个男生,估计胡茬儿也会冒出来,岂不是跟大街上的乞丐有得一比?七点出了网吧,随便吃了点早餐,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宿舍洗澡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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