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袅袅升起的烟雾,想着母亲告诉他的话,思绪不由得飘远了……
焦振中手里拿着两支彩虹冰淇淋,从麦当劳出来后,快步跑向坐在路边情人椅上等他的杜诗诗。
她今天穿着白色的T恤和米色A字裙,头上戴着同色系的帽子,脚下穿着白色慢跑鞋,看起来既青春又俏丽。
不过焦振中发现她两眼空洞地盯着前方,怔忡地出神。
其实不只今天,交往半个多月,他经常可以发现她像这样兀自出神,只是她一直极力掩饰,而他也当作没发现。
“诗诗,我买了冰淇淋!”
焦振中故意大声嚷道,将其中一支彩虹冰淇淋递给她,然后在她身旁坐下。
“诗诗,等会儿想去哪里?”焦振中笑着问。
“嗯……我们先去吃饭,然后去逛街,最后再去看电影可以吗?”诗诗柔声提议。
这是他们每次约会时固定的行程,虽然不怎么有创意,但和焦振中在一起的感觉还不错,他是个体贴细心的男友,总是将她的需求及喜好摆在第一位,这让诗诗非常感动。
为此,她尽量在约会时,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他身上,暂时不去想她痛失的恋情。
“好啊!”既是诗诗安排的,焦振中自然不可能反对。
“你的衣服滴到冰淇淋了喔!”
诗诗发现他手中融化的冰淇淋,从脆饼筒的边缘滴落到墨绿色T恤上,连忙从手提袋里拿出手帕,替他擦拭被滴到的痕迹。
焦振中望着她认真擦拭的神情,眼中满是感动。
她虽是个富家千金,但毫无一丝骄气,又非常懂得体恤他人,和她相处,总是令人感到愉快。
“诗诗,你真是个好女孩!”他忍不住有感而发。“我何其有幸,能够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诗诗听了只是有些凄楚的一笑,淡淡地说:“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如果有,炘乔哥哥就不会不爱她了!
想到这,她才发现自己又不知不觉想起他,她的眼眶立即泛红。
她已经很努力尝试不去想他,为何他的身影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侵入她的思绪,究竟要怎样,她才能完全遗忘有关他的记忆呢?
她飞快站起来,假装愉悦地说:“离午餐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先去逛逛吧!”
“好啊!”
焦振中也跟着起身,两人并肩走了一会儿,焦振中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悄悄伸出手,试探地去拉她的手。
打从他们第一次约会,他就好想握她的手,不过她看起来实在太完美、太清纯无邪了,他不敢亵渎,只能偷偷在心里想着。
今天,他实在忍不住了,才鼓起勇气这么做。
他想,如果她挥开他的手的话,那么他会摸摸鼻子,识相地缩回自己的手。
然而,他偷衬诗诗的表情好一会儿,她似乎没有生气的样子,只是垂下了头。于是他就更加大胆的将她绵软的小手拉进自己的掌心,牢牢握着。
而诗诗依然没有反抗,于是他就自然而然的继续握着她的手,神情满足地朝着前方走去。
他并未发觉,其实在他握住诗诗小手的那一刻,她曾有一瞬间的僵硬,心里升起一抹厌恶感,想要抽回自己的手。
但她知道,自己若是这么做的话,一定会伤了他的心,所以她忍住心底那股不舒服的感觉,勉强自己让他握她的手。
再说,她不是口口声声说要忘了炘乔哥哥吗?连手都不愿让其他人碰,又怎能忘了他呢?
她不停地说服自己,忍着不抽回自己的手。
而焦振中完全没察觉她细微的反应,依然一脸满足地握着她的手,喜滋滋地往前走。
在他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