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丁堡,灭拜占庭帝国。君士坦丁堡(后改名伊斯坦布尔)成为帝国的新都,并将圣索菲亚大教堂改为清真寺。他制定伊斯兰法典,完善行政管理制度,扩建用先进武器装备的军队,对新征服地区实行伊斯兰化的各项政策,对其他宗教团体实行自治的“米勒特制”,发展经济,从而巩固了统治,增强了向外扩张的实力。1459~1478年,最终占领了塞尔维亚、波斯尼亚、克里木、阿尔巴尼亚、伯罗奔尼撒半岛等,并统一了小亚细亚。自称“两地(指罗梅利亚和安纳托利亚)和两海(指爱琴海和黑海)的主人”。世纪初,素丹赛利姆一世(1512~1520在位)先后打败伊朗萨法维王朝和埃及马穆鲁克王朝,从开罗俘虏哈里发穆泰瓦基勒予以监禁,自称哈里发。他占领了埃及、叙利亚、巴勒斯坦等阿拉伯地区。麦加圣地谢里夫表示臣服,并将大量伊斯兰教圣物供奉给素丹。赛利姆遂取得“两圣地护卫者”称号。素丹苏莱曼一世(1520~1566在位)统治时期,奥斯曼帝国国势臻于极盛。他励精图治,整顿朝纲,加强中央政权,发展经济,国库充盈。他先后征服和控制了伊拉克、黎巴嫩、希贾兹、也门等地,辖有除摩洛哥外的马格里布地区,并向东南欧派驻军事长官、伊斯兰教法官、传教师,使伊斯兰教在东南欧广泛传播。帝国极盛时,其领土东迄高加索和波斯湾,南抵非洲内地,西达非洲摩洛哥,北迄奥地利边界直到俄国境内,囊括今欧、亚、非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土地,领土面积约600多万平方公里。
版本3奥斯曼帝国攻陷君士坦丁堡,攻陷贝尔格莱德,攻陷布达,围攻维也纳,夺取了地中海的东岸和红海要道。奥斯曼帝国成为一个庞大的帝国,版图囊括以前的阿拉伯和拜占庭两个帝国的大部分地区,地跨欧亚非三大洲,称雄一时。奥斯曼帝国在中古后期和近代的历史发展中曾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个国家是中古后期兴起的。它的建立者是游牧于里海东南部呼罗珊一带的一支突厥人。13世纪时,蒙古人开始向西扩张,迫使他们迁移。最初他们依附于塞尔柱突厥人建立的罗姆苏丹国,在和拜占庭相邻的萨卡利亚河畔得到一块封地。1242年,罗姆苏丹国在蒙古人的打击下瓦解。于是这支突厥人获得了充分发展的机会,从此开始发展壮大。部落酋长埃尔托格鲁尔死后,他的儿子奥斯曼(1282—1326年)继位。
1300年,奥斯曼开始自称苏丹,宣布他的部落为独立的伊斯兰国家,即爱米尔国。1301年,奥斯曼侵占了富庶的卑斯尼亚平原。当时奥斯曼的主要敌人是拜占庭帝国。拜占庭帝国在小亚的土地是他扩张的主要对象。1326年,奥斯曼夺取拜占庭在小亚的重镇布鲁萨,控制了马尔马拉海峡,并把首都迁到布鲁萨,这一新的国家称为奥斯曼帝国,在国内居于统治地位的土耳其人被称作奥斯曼土耳其人。这时奥斯曼帝国已经*近了欧洲,定都布鲁萨使得这个国家的发展方向必然是指向欧洲。
奥斯曼帝国真正大举扩张是在奥斯曼的儿子乌尔汗(1326—1359年)统治时期。乌尔汗为了进一步扩张,建立了正规的常备军。他的常备军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得到采邑的封建主提供的军队,另一种是新建立的军队,这种军队的规模初期并不大,但是装备精良,训练严格,是奥斯曼帝国的主要战斗力量。这种军队的特殊之处是要终生服役,不得建立庭,待遇优厚,享有特权。在奥斯曼帝国,几乎仍然采用中亚的战斗体制,男孩自小就要接受军事训练,社会以战争掠夺为荣,战士打起仗来英勇顽强。新军建立初期只有1万人,到世纪中期发展到4万人,17世纪初发展到9万人。当时,奥斯曼帝国有着良好的扩张条件,拜占庭已经衰落,罗姆苏丹国也已经分裂。奥斯曼帝国首先占据了原来罗姆苏丹国的大片地区,并以此为基础,开始大规模地向欧洲扩张。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