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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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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继《十六条》鼓励红卫兵不要“文质彬彬”、不要“温良恭俭让”之后,(1966年)8月23日发表的《人民日报》社论《好得很》再度为学生“千钧棒”欢呼。随后,红卫兵的暴烈行动骤然升级,在全国范围内以暴力冲击寺院,捣毁文物,焚烧书画、戏服,勒令民主党派解散,通令宗教人士还俗。揪斗、批判、抄家、游街示众等“红色恐怖”笼罩中国大地。据不完全统计,在北京以及郊区,红卫兵自8月27日至9月1日杀“四类分子”(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及家属325人。在北京市内,自8月下旬到9月中旬,红卫兵打死170多人,抄家3。36万户,揪斗四类分子8。5万多人。

——参见《20世纪中国全纪录》,北岳文艺出版社1995年1月第2版889页。

12。哥哥姐姐们的故事

那棵能给你辨别善恶力量的树,就栽在园的中央,挨在那生命树的旁边,作为你的顺从和忠信的标志,要记住我所给你的警告,不要去尝味它,……哪一天你尝味了它,哪一天你就活不了。必须死……

——《失乐园》290页

他们年龄较大,经历坎坷,在我们中间是率先走入生活和社会的,所以我们中最初的人生故事便来自他们。

刘爱琴是刘少奇的大女儿,她的母亲是被国民党杀害的烈士何宝珍。爱琴小时候当过童养媳,后来被党组织用几块大洋赎回来,送到莫斯科近郊的莫尼诺国际儿童院。在异国他乡,她迎来了自己的青年时代和第一次爱情。她和一位西班牙青年费尔南多结了婚,这个青年是西班牙共产党领袖,绰号“热情之花”的伊巴露丽的外甥。爱琴万万没有想到,当她回到解放的祖国,准备为祖国效力,更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候,父亲刘少奇却认为她的婚姻是不妥当的。费尔南多虽然也是革命者的后代,但他来自一个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度。这个人当他的女婿,进入他的家庭生活,尤其是住在中南海里都是不妥当的。刘少奇要求女儿一切要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实际上就是不能再和她的丈夫生活在一起。在父亲和父亲所拥有的理想面前爱琴屈服了,这对青年夫妇就这样被活活拆散。爱琴对丈夫的唯一纪念是把他们共同的儿子起名叫索索,这是她丈夫姓中的一个字。我相信在这件事情里,父女两人都经历了十分痛苦的情感过程,但是这种有悖常理的事情在当时一切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的逻辑中,却是合情合理的。

后来,李富春的大女儿特特姐姐以及爱琴的弟弟刘允若等人又遇到了大致相同的问题。他们都爱上了和自己国籍不同的人。尽管他(她)们或者是革命者的后代,或者是来自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的苏联人,但是这种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国籍的婚姻在中国共产党高级干部的家庭里是没有希望成功的。所不同的是,这两个人不像爱琴那样顺从,他们为了自己的爱情和幸福与父母发生了激烈冲突。所以,在一段时间里,他们在这个圈子里是受到普遍批评的人。我们都觉得他们实在不应该把个人的利益,更何况这利益其实只是爱情,凌驾于革命之上。大人们教育我们说,这是由于他们受到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影响,自身不够革命化的缘故。特特姐姐由于坚持和自己的爱人保持关系,她妈妈蔡畅①和父亲李富春宣布和她断绝亲子关系,尽管这实际上没有意义,因为这种客观存在的关系在法律上无法解除,事实上也无法断绝。这只是表示我们严厉的父辈对他们不听话的子女一种决绝的惩罚。特特姐姐好长时间不能和父母联系,不能再住在中南海的家里。

我家大姐姐峪田曾是大家公认的漂亮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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