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姐,我登机(基)了。”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猫猫回了要去马来西亚探望女朋友苏瑾的祖父母的学弟,外加侄子__流珂的信息之后,时间正好是下午六点,下了课的猫猫打开手提,登上qq,戳开凡墨的对话框。
她的心情很好,今天是她的生日,而昨天她打电话给江一齐的时候,他很快便答应下来陪她一起过生日,并让她在傍晚的时候过暖城找他,这是猫猫追了江一齐七年来,他第一次答应她的约会。
猫猫在键盘上飞快地敲打着,“编辑大人,今天的稿子能不能先不交?”
屏幕那头的凡墨正打算关机下班,看到猫猫发来的消息后,不由得蹙了蹙眉。
根据温暖编辑部的安排,猫猫正在主更的这篇文正好排在了温暖现言的分类强推榜上,而猫猫本来应该今天上交的稿子,正是下周要发布的最后一章。
凡墨已经带了猫猫三年,这三年,猫猫显然已经不是新人了,但是对于猫猫这个一直扑街的小白来说,凡墨知道一个推荐对她来说有多难得。
“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吗?能不能先往后推一推?”凡墨问道。
猫猫发来一个害羞的表情,“不行呐,今天是人家的生日,人家要去暖城和男朋友约会哦,是半小时后的火车,真的没有办法更文啦。就这样吧,我还要去挤公交。”
猫猫愉快地下了线,像往常一样把烂摊子留给了凡墨。凡墨,温暖编辑部现言组组长,手下写现言的作者无数,但是却在三年前的一个加班的晚上,被猫猫不知出于何种用意发来的一句“编辑大人,记得吃晚饭哦,否则对胃不好。”打动,从此便爱上了手下这个素未谋面的写手,以及为她收拾一系列的烂摊子。
比如说——“编辑大人,我卡文了!”
“编辑大人,码字精灵把我的稿子吃掉了!”
“编辑大人,我们舍友的猫把我的手提踩坏了!”
“编辑大人,我怀疑那个实习编辑流苏对我有意见!”
……
凡墨打开猫猫发来的前六天的稿子,统计了一下字数,还好,是超过了两万一千字,凡墨便自己又重新为猫猫的稿子分了章,分成七章,以解决下周最后一天的更新问题,然后飞快地跑下楼,去搭从温暖编辑部回他们家的六点二十分的末班车。
在凡墨庆幸自己赶上了车拥堵了三小时终于回到了家的时候,猫猫也恰好坐着火车来到了暖城的火车总站。
那时下起了很大的雨,猫猫背着一个在暖城人看来已经有些土的双肩背包,挤到地铁指示牌面前,给江一齐打着电话。
过了很久,电话才接通,在冰冷的雨水中,猫猫听到了江一齐同样冷冰冰的话,“喂,你是谁?”
你是谁?这句话江一齐重复了不下六百遍。从大一开始,猫猫追了那个男人七年,在这七年,猫猫向他当面告白过137次;电话告白过442次;等在宿舍楼下告白过66次;堵在男厕门口告白过21次。每次,得到的江一齐的回答都是,“你是谁?”
“我是刘落,你可以叫我猫猫。”猫猫像以往无数次那样重复着,猫猫扶了扶眼睛,问道,“一齐学长你们家在靠近哪个地铁站,我搭地铁去找你。”
“我在吉隆坡。”电话那头答道。
猫猫把地铁指示图细看了无数遍,说道,“好像没有这个站啊。”
“我在马来西亚。”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不耐烦,“和朋友玩牌,他们在等,回聊。”
“好吧。”猫猫挂下电话,她没有告诉江一齐,现在她的口袋只剩下一百块,太夜了,已经没有了回去c城的火车,在暖城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她不想让他看到她不堪的样子,又或者说,她是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