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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部分 (1 / 4)

都有了。

第四名女生的死也說的過去,她畏罪自殺了。

但是溫寧也覺得哪裡不太對勁,我點點頭,承認溫寧的分析有道理。但是這起案子的疑點還是有很多的。叉圍反亡。

如果第四名女生就是兇手,最首要的問題就是第四名女生是如何將其他三名女生同時殺死並沒有掙扎痕跡的,要知道,三具屍體中都沒有發現讓人產生昏迷的化學藥品。並且,如果第四名女生殺人是為了洩憤才截肢的,她為什麼會將三具屍體的手掌和腳掌以及那麼多鋼筆帶在身邊。

將屍體紮成千瘡百孔,需要很長的時間,截肢也需要不少時間,這證明當時兇手是冷靜的。在冷靜的情況下,如果女孩是兇手,她沒有必要將手掌、腳掌以及那些鋼筆帶在身邊。現場已經留下了第四名女生的痕跡,她帶走那些東西,根本起不到銷燬證據的作用,所以,這種行為很明顯是不必要的。

而且,如果女生是兇手,她很可能是利用了所謂的見鬼十法,引其他三名女生到偏僻的地方玩,可是她自己又為什麼要去抄墓碑。

我跟溫寧分析的時候,不少刑警也走了進來,他們都安靜地坐在一邊聽我分析。

還有一個疑點,就是那名自稱凌晨看到疑似第四名女生的村民的口供,他稱女生手裡拿了小東西,但是那麼一大袋的屍體殘肢和鋼筆,再怎麼看錯,也不可能稱之為小東西。有刑警問我是不是懷疑那名村民,我搖頭,說可能性不大,如果那村民是兇手,他沒有必要站出來作證,因為現場的痕跡已經處理的很好,他沒有必要進入警方的視野。

所以可能性有兩種,第一,村民見到的那個人,不是第四名女生,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村民看到的人的確是女生,但是女生手上沒有提著兩袋鋼筆和殘肢,而是拿了其他小東西,比如說,抄墓碑所用的筆和紙。

女生很可能是一個人去抄墓碑了,隨後,兇手殺了農舍裡的三名女生,又去墳墓殺了第四名女生,並製造出第四名女生殺人後畏罪自殺的假象。這也只是其中一種可能,另外一種可能是女生一共去了兩次後山,村民第一次看見女生的時候,女生還沒有殺人,她返回之後,殺了三名女生,然後再去後山,只不過這次沒有人看見。

不過後一種可能被我排除了,原因還是女生沒有必要帶著屍體的殘肢和屍體去後山。所以我認為,第四名女生並不是兇手。

聽完我的分析,很多刑警都點頭贊同。溫寧說我說的有道理,但他卻認為人在殺人的時候,心思複雜,不能根據常理就排除,他說或許是第四名女生想要將屍體的殘肢拋到野外,讓三名女生的肢體分離,這樣才是最大的洩憤。

最終,我們還是決定將案件的偵查分為兩個大方向,一個是假定兇手另有其人,另一個是假定兇手正是第四名女生。

馬上,又有刑警問女生宿舍兩名女生玩筆仙遊戲時,筆動了是怎麼回事。溫寧也很重視這個問題,他說他已經派人在調查那兩個女生,看她們有沒有故意作假的嫌疑。

我對溫寧笑笑:“她們應該沒有作假,你剛剛的一句話提醒了我,我想我明白筆為什麼會動了。”

 。。。  

第161章 心理(1) 感謝讀者小黑734147捧場玉佩一枚

溫寧的一句話提醒了我,他說人在殺人的時候心理是複雜的,兇手殺人截肢,不銷燬現場痕跡。反而帶走了一袋子的鋼筆和殘肢,這很可能沒有目的,只是兇手突然想這麼做而已。從心理學上講,他的推測的確有可能。

但是,人心又何止是在殺人的時候複雜,大腦是人體最複雜的器官,是心理學和生理學最難攻克的地方。我這樣說的時候。所有人都把目光放在了我的身上,大家都想知道筆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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