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凡叔报价,林九刚想说好,虽然他现在没钱,但是可以去问团长亚东借,相信他不会连二十个金借不出来。
可是,林九还没有说,比达却整个人都跳起来,抱怨道:“凡叔,你真想吃光人家,卖这么贵!便宜点吧,林狼才刚刚加入冒险团,身上的钱根本不多。”
“唉!这年头赚点钱容易吗?好吧,既然他是你兄弟,你留下十五个金币就将刀拿走。”凡叔似乎敌不过比达的抱怨,屈服道:“买不买你们自己决好了,我老头子什么也不管,要是买,就将钱交给小莉。”说完,拿着酒壶头也不回走进内房。
“好!”比达从身上掏出五个金币;另拿出那十个金币的钱袋,然后交给小莉,道:“小莉,这是十五个金币,你爹真会吃人,卖把刀也这么贵,唉,我真是穷苦命人。”
“噗!去你的,爹卖这么贵,还不是想赚多点钱,让我们以后生活好点。”小莉嚷道,她将钱包拿着转身回到内房收起来。
比达似乎不想在武器坊多呆,马上拉着林九向外走去,隐隐约约间,似乎还听到小莉的呼喊声,后者完全当听不到般。
“比达,谢谢你!我欠你一把刀,若果有机会,我会用一次生命换你这一刀把。”林九正色道,无论是军营时,卡达将军的恩,花山的师情,还有比达的刀,都让林九紧记着,这些都是他成为强者道路上的帮助者,如果有必要,他都可以用生命去换他们安全。
比达摇摇手,毫不在乎道:“兄弟嘛,说这些干什么。”接着,从身上又掏出二个金币,朝天空扔了扔,开心道:“林九,今天哥们就带你去享受一下,什么叫做快活过神仙。”说着,拉着林九向着要塞的南面走去。
已展三百年的要塞,由原本最单纯的军事要塞,经过无数冒险者的过往,与商人的来临,这个要塞也慢慢地变成一座城市,变成冒险者停留,休息,交易的中心。
比达所说的‘快活过神仙’,除了男人最喜欢逛妓院外,还有什么比这还要好的。
正所谓有男人的地方,肯会也会有妓院,就如要塞里的‘玫瑰宫’,一间集合,低,中,高级的场地,有钱的可以进金坊享受神仙般的生活,没钱也可以享受铜坊的一流服务,如果你没有太多钱,可又不想去铜坊,那还有银坊,这里可以享受一条龙般的服务。
比达原本打算拉林九去享受,十个金币才能享受一次的银坊服务,可现在买刀都花掉十五个金币,已不够钱进银坊,既然如此,比达只好选择去一个金币的铜坊。
‘玫瑰宫’是一座很大型的楼房,它没有富丽堂皇的建筑,也没有光鲜寻目的外表,远远看去,跟一般的楼房根本没有什么分别。唯一的分别就是,‘玫瑰宫’的大门前,客似云来,出入的人流源源不绝。
比达和林九的衣着并不光鲜,一身粗布麻衣,外面披着一套三叶式的皮甲,唯一抢目的就是,比达那把镶着青色宝石的大剑。
‘玫瑰宫’外面几名知客都是带眼识人者,对于林九与比达这类消费一般的人,当然不会拦截,可是也不理会。
知客有没有理会自己,比达没所谓,林九也不在意,两人直接踏进‘玫瑰宫’的大门。
‘玫瑰宫’外表虽普通,可是室内却相差天翻地覆。刚进门,就是一片富丽堂皇的室内装修,接着前面是一条铺着某种魔兽皮毛做成的地毯。踏在地毯上,马上让人感觉到柔软与舒服。
毯两边的墙上,都挂着一些欧式风格的画,就像一条画廊,充满艺术气质。
林九对这样的风格装修,没有太惊讶,以现代的高科技建筑,现在这样的人手建筑,根本完全不及。
比达很兴奋,也不知道他是感兴趣墙上的画,还是急着享受一会的服务,头不停左右看望,嘴里道:“林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