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绝大部分士兵已回转,休息的休息,疗伤的疗伤,还有的站在山坡上眺望血流成河的战场。匈奴人刀耕火种、茹毛饮血、野性难驯,宁愿战死也不愿归降。如今日这般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的情景委实不多见,然而造成此景的人,却只是一名半大不小的少年。两刻钟,从号角吹响到战争结束,只经历了短短两刻钟,然而少年已屠戮了至少数千人,直杀得匈奴人屁滚尿流,狼狈逃窜。兔儿爷?究竟是谁说对方是兔儿爷?能以一己之力抗衡十万大军,他分明是一头凶兽,从远古时期便已存活的择人而噬的凶兽。看见满地滚落的头颅,天朝将士们后怕的想到——幸好这只凶兽属于天朝,而非匈奴!
于秀策马迎上前,目光在刘煜北上那个巨大的正滴滴答答渗着浓稠鲜血的包裹上停驻,心道:被煜大爷惦记上的人,果然都没有好下场!
“帮我把人头收拾了,回去算军功。”刘煜指了指散落一地的人头。于秀领命,抬手招来几名正在打扫战场的士兵。
甫一回到驻地,刘煜便跳下马,朝火头营外摆放的大水缸走去。他眼珠赤红,面无表情,浑身上下沾满鲜血,所过之处隐隐弥散着一股浓郁的腥味和慑人的煞气。
或瘫坐,或站立,或聚集在一起说话的将士们见了他立即远远避开,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此一战,少年不但杀的匈奴人怕了,连天朝的士兵都觉得毛骨悚然。他们想不明白,为何看上去如此孱弱的少年,身体里却隐藏着如此惊人的力量。
刘煜将肩上的大包裹随手扔到一旁,脱掉被鲜血浸透的衣服,只留下一条亵裤,从水缸里舀了满满一瓢水,从头至尾浇淋。猩红的色彩缓缓退去,露出白皙嫩滑的肌肤。
所有人都在偷偷打量少年,见此情景目露惊骇。独自一人冲入千军万马中拼杀,屠戮几千条人命自己却毫发未损,这是什么情况?少年果真是人,而非披着人皮的凶兽?刘煜对众人的瞩目毫不在意。只一瓢一瓢的舀水,将身上的血迹冲洗干净。
于秀肃着脸过来,拱手道。“煜大爷,人头已清点过了,共计两千六百四十九个。”被刘煜杀死的敌军实在太容易辨认,但凡身上毫无伤痕,只一刀削断头颅的,必是刘煜手笔。他的军功谁也不敢冒认,也没那个能力冒认。
转过身。于秀朝不远处指去,“都堆叠在那里了,煜大爷可要自己数一数?”却见练武场上不知何时垒起了一座一人高的京观。建材均为匈奴士兵的人头,远远看去分外可怖,还伴随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不仅来往的士兵退避三舍,连栓在马棚里的战马亦发出不安的嘶鸣。
“那些不过是添头。无需细数。好东西都在这里。”刘煜捡起地上的包裹,眯眼而笑。
于秀感觉一股寒气从脚底窜上头皮,脸依旧瘫着,心里却在哀嚎:煜大爷,求您别笑,您笑起来的时候特别��耍�
胤翔绕着人头堆砌而成的京观走了一圈,徐徐开口道:“匈奴人不是喜欢肢解咱天朝将士的尸体做成稻草人树立在边境吗?咱们就搭几个京观给他们看看。”他冲几名将士招手,“你们过来。把这些人头摆放到边境去!”
将士们莫不对匈奴人的残暴恨之入骨,听了这话强忍不适。将人头放入竹筐运至边境,依样搭建了一座金字塔般的京观。匈奴人见了如何惊骇愤怒暂且不提,这边厢,胤翔召集各位将领安排接下来的战事。
看见从屏风后走出的,换了一身干爽衣物,显得斯文俊秀、孱弱不已的刘煜,众位将领心中再无一丝一毫的鄙薄,而是满满的惊惧。如不是亲眼所见,他们绝想象不出世上竟有人能强悍到那等地步。想来,这就是传说中“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境界吧?
刘煜在胤翔下首第一个位置落座,将四颗血淋漓的人头摆在案桌上,指尖捻着一块绿豆糕慢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