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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入洞房講故事 (1 / 2)

我扶著戴著紅蓋頭的林清秀進了我平時往的那間洞房。房間肯定是經過重新佈置過了的。我扶她到到床沿處坐了下來,便輕輕地揭開了罩在她頭上的紅蓋頭。

今天的林清秀無疑顯得更加漂亮了!她並沒有濃妝豔抹,只畫了下淡妝。她知道我崇尚自然,肯定不大喜歡濃妝豔抹。但她這樣的美女,只能用“淡抹濃妝總相宜”來形容。她臉上的紅暈,絕不是用胭脂塗抹出來的,而是本身氣血旺盛加上嬌羞而自然顯露出來的!這種情況,在鳳冠霞帔加大紅喜服的和諧統一下,簡直有些不可方物!弄得我也看愣了!

她見我愣著看她,便益發嬌羞起來,嘴略略一翹,輕輕拉了我衣袖一下,示意我坐下去。這節奏,還不是想我靠著她坐,方便肢體接觸一些嘛!她還以為我愣著看她是有些著迷於她的美麗而要迫不及待了呢!

我回過神來,衝她笑了笑,說道;“秀秀!我們還沒喝交杯酒呢!況且,這大中午的,他們都在外面大吃大喝的,我們也不該餓著肚皮。”

清虛界辦結婚酒,與古時候一般,正午完婚典禮過後新人便被送入洞房了。陪客的往往就是迎親客來陪送親客及其他客人。鬧洞房可是要放到傍晚來做的。所以,一個下午,足夠新人相互熟悉磨合了。許多新人,在婚前根本連互相見都沒見過一面,全憑媒約之言而定的。所以,新郎往往是很急於揭開新娘蓋頭的。有心急的還會派小輩娃娃在新娘下轎時勾著腰去先偷看新娘子樣貌如何的呢!至於女方要刺探男方的情況,則多半靠丫環在男方來提親時去看了。也有男方請人打樣(叫一個長得帥的冒名頂替)代為去提親的,那就有些騙婚的味道了。真正男女間互相熟悉的並不太多。至於結婚當天中午那頓,新人到底吃沒有吃,就全憑大家去想象了。若是男女雙方滿意,那可能辦了事再起來吃,都要到吃晚飯的時候了。若不滿意,說不得嘔氣都嘔飽了!

我倒並不餓。像我這樣氣功練到如此高程度的人,辟穀個十天半月都無所謂的。我提議喝交杯酒,一是要有程式,二則是想分散注意力,緩解下氛圍。要不萬一半推半就地做出差錯事來,一切圖謀,就付諸東流了!

聽我說要喝交杯酒,林清秀就站了起來,隨我來到了桌前。桌上自然備了各種菜餚,也有美酒和酒杯。我拿了兩個酒杯放好,林清秀就提了酒壺來滿上。配合得還挺默契的!

我端起酒杯,林清秀也忙端了起來。我把酒杯遞過去與林清秀手裡那酒杯碰了下,說道:“秀秀!我謝謝你!先敬你一杯!”

林清秀有些含羞而微嗔地問道:“俊顏哥,你謝我幹啥?還跟我客氣起來了?”

說完,她就含笑望著我。她還等著我靠過去與她喝交杯酒呢!我卻說道:“我先乾為敬!”說完,便把酒端起一飲而盡了!

她愣愣地看著我,那意思是說交杯酒可不是這樣喝的呀!我卻把手勢一比,讓她先喝了再說。她以為我要與她先喝幾杯,最後再喝交杯酒,便也就喝了下去。

然後,我又倒了杯酒,卻並沒有再端起,只招呼她坐了下來。然後,我對她說道:“秀秀,我先給你講個故事!”她溫順地點了點頭,以為我要先醞釀下氛圍,再順其自然地進入主題。

我說道:“據說呂洞賓年青時家裡挺有錢。有回他出遊途中,撿回來一個少年。這個少年叫苟咬,是個孤兒,差點被餓死了!是呂洞賓把他救活過來又帶回家來的。從此,苟咬就成了呂洞賓的書童。時間久了,主僕間的感情就深厚了。呂洞賓把苟咬當成了兄弟一般,苟咬當然也把呂洞賓當成最好的兄長。

隨著時日的遷移,苟咬長大了,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也有了中意的對相。但苟咬可沒有錢來結婚!於是呂洞賓就出錢讓他們完婚。但呂洞賓提出了個條件,那就是新婚前三天晚上要讓呂洞賓與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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