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365書包網>武俠修真>我道自倡> 第127章 商議國計民生(一)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127章 商議國計民生(一) (1 / 2)

在休會期間,我找來袍哥組織的那些元老們,說了我對袍哥組織的考慮和意見。

我本以為他們對我要解散袍哥組織會不情願,哪曉得他們竟都十分贊成我的做法。說老實話,當初他們按我的意思下去發展袍哥組織,還只是想與我共苦,卻從沒想過要隨我一道同甘!現在要解散袍哥組織,他們也猶如御下了一副擔子一般,盡都十分愉快地表示回去後就做好這方面的工作,絕對不聲不響地徹底完成任務!

看來,袍哥人家還真的不拉稀擺債(四川話,也出自袍哥,表達的意思是絕不含糊,絕對耿直)!

經過短暫休會後,我們又接著開第二次會議。此次會議的議題其實也關乎著很多最根本的東西。

首先討論立法權歸屬問題。古時皇帝可是金口玉牙,言出法隨。也就是規矩都是由皇帝制定的,他說怎麼辦就怎麼辦。雖然也有許多人在幫著皇帝立法,但最終要皇帝認同並頒佈才付諸執行。只是那樣的法律,除了體現少數人的權利外,更多的是用來管束天下百姓,使之成為順民的。

而我們的新型法律,卻是要用法律的形式予以肯定和確保人民大眾的權益,規範除個人之外一切機構、團體的社會活動,確保正當權益不受侵害。因此,我提議是把立法權授予民眾代表大會。

但有人提出了疑問,說的是民眾代表大會的代表們來自全社會各行各業,組織起來就已經挺耗費時日了,還要討論審定太多的東西,工作量巨大。若再加上立法工作,可能就運轉不過來,會影響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效率不高。況且立法也需專業人士來主持才行,不然恐怕漏洞百出,笑話就鬧大了!

這的確是個問題!我想了想,就來了個折衝的辦法,說道:“那就專門成立個立法機構。但他們所立之法,審定權在於民眾代表大會!只有經過民眾代表大會審定透過了的法案,才能頒佈成為法律!當然,民眾代表大會有權向立法機構提出立法要求和建議!”

這樣,民眾代表大會就成了只管審定工作的機構去了。但立法的最終決定權屬於民眾代表大會。

然後就是關於經濟方面的一系列問題。這可是關乎到每個社會成員切身利益的最根本性和關鍵性的問題!經濟政策方面沒整好,社會就會出亂子,人民就會對政府持懷疑態度。雖然一時肯定討論不完那麼多的東西,但首先要解決的是政策方針方面的主要內容。

這方面,我提交給與會者的第一個議案是關於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問題。

大家衝著“天下為公”這回事都主張全部實行公有制。

我聽後搖搖頭,說道:“生產資料的體制問題,主要關係到這些方面的問題。一是釋放生產力,使生產更具活力更有創造性。二是分配問題,也就是功勞大小不同,分配成果時得按功勞大小來予以適當傾斜,否則也算不公。第三,就是要防範階級分化。收入差距積久過後,可能會使貧富差距過大,造成階級分化!階級分化的後果就是會造成弱勢群體。而社會權利逐漸會被占強的階級大量攫取去,最終形成階級壓迫,產生不可調和的階級矛盾。政權當然也會隨之改變性質,成為統治階級剝削和壓迫弱勢階級的工具去了。如此一來,哪還能保持我等這初心?因此,對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及相應的分配原則,應充分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具體問題。既要考慮到全社會的共同願望,也要考慮到對個體的公平合理。不宜一刀切!

綜觀我們清虛界的現狀,還基本上處於比較低階的農業社會,工商企業也是基本上不成規模。人民絕大多數都還是靠著傳統的耕作方式以種地為生。而他們種這些地,幾乎都是他們世世代代地開荒改良而來。把他們的這些地充公,豈不是相當於強搶他們的耕地了麼?但土地本身又屬於自然資源。從自然資源角度來說,整個天下的自然資源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