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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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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下就有十四个大学生,其中有一个运气好的,前几天考研究生走了,成绩也不怎么好。但今年研究生也扩招了,于是才三百多分调剂读了个地方二本的生物学专业,临走时我跟她说,行李不忙着带吧,说不定,几年后你这还得回来。

所以穷人才卖身也有一定的正确性。算一条规律。

英国有句谚语,例外更加证明了规律的存在。有钱人卖的也不是完全没有,尤其是九十年代附近出生的小萝莉,经济条件还好。就是喜欢玩,玩着玩着就玩这行来了,这种非主流在夜店酒吧多,在桑拿还是少数。家华只有一个,她来这纯粹是因为想收集包包,但父母给的零花钱不够(这父母绝对不穷也不算小气),于是就来自力更生了,她给白素素看过自己买的一麻袋LV,当场把素素吓呆了。

还有一些很不幸的人,报复自己男人来这行的,往往是自己男朋友在外边找女人被发现了,就用这样奇怪的方法报复。也有很别致的,比如男朋友不行,干脆干这行满足自己的。家华四娘之一的大师姐西蒙就是一个。

西蒙的不幸是嫁了这样一个老公,这个老公能力很强,可惜,只在男人身上强。西蒙本来以为,凭自己的努力,终归可以感化他,再加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思想,所以尽管老公都不怎么碰西蒙,她也一直不离不弃。直到有一天晚上,她才无法忍受,一气之下来到了东莞的。

西蒙自己说,那晚她的老公一边看书,一边主动摸她的大腿。当时把西蒙高兴坏了。

西蒙闭上眼睛,沉浸在颤抖的喜悦里。

摸着摸着,西蒙涨大水了。她羞涩地轻轻道:“我湿了。”

“嗯。”丈夫漫不经心的翻着书。

西蒙问:“做吗?”

丈夫道:“不做。”

西蒙道:“亲爱的,我都湿了。”

丈夫道:“我知道。”

西蒙忍了会,很委屈道:“不做,那你摸我干啥?”

丈夫道:“湿湿手,好翻书!”

解答完囡囡的来源,囡囡的生活状态如何,她们幸福吗,我想,这两个问题基本上可以合二为一。

囡囡们的生活主线就是赚钱,每天做的工作就是穿衣服和脱衣服。劳动成本不大,劳动强度也还可以承受——尤其是跟广大的工农相比,物质条件则相当优厚,基本达到了发达国家人民群众的水平,属于南海边画的圈圈里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并且还带动了家乡不少漂亮的后富。但她们的生活状态仍然完全可以用灰暗、无聊来概括。

囡囡基本上脾气很好,所谓的烈马,大多也只是剧情需要。因为“小姐”这本身就是一个受气而且被鄙视的“演艺”职业,没有平和的心态,要面对的形形色色要求各异的男人,是基本做不了一个月的。要知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曾经有一个香港的客人找粉条,什么都不玩,就让粉条扮演一个受罚的丫鬟,头顶着他的皮鞋跪在厕所里整整一个钟,囡囡的好涵养就这么被“怪叔叔”们慢慢培养起来了。所以我一直认为,肚子里能撑船的除了宰相就是妓女。

客人的刁难倒也罢了,那毕竟只是一个钟,一场表演,忍忍就过去了。生活上遭到旁人摆明了的鄙视和痛恨,因为无处不在,更加让囡囡们痛苦,家华曾有个囡囡,在厚街一个高档楼盘里租了间房子,后来房东知道了她是干这行的,仍像接受瘟疫一样接纳了她,只是把租金提高了三层,这个囡囡属于迟钝型的,压根就不怎么算数,从不还价,也从不欠账。半年后,囡囡转会去了长安,结果她还没有出门,房东就当着她在自己房子里放了一火,把床上用品,包括沙发的布,烧得干干净净,干这个的时候,还不忘戴上了口罩。这位囡囡看在眼里,什么都没说,抹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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