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吴志国打过招呼,安月倒汤,“喝点吧!我爸亲自下厨熬的,可鲜了!”
安月盛好了,放在钱雪嘴边,钱雪闻闻,“好香,安月,你真幸福,有这么好的一个爸!”
“喝吧!我喂你!”医生现在还不让钱雪多动,吃饭基本上靠人喂!
“谢谢你,安月!”
“看你说的,都是好姐妹,说这些话,就显得生分了。”
“对,不说了!”钱雪感动。
吴志国站在后面看着,微笑着点点头。
有安月在,吴志国就早点走了,刚到公司门口,就看到有三个人正在等他。
吴志国一看,两个年纪大一男一女,有六十岁左右,农村人,可能显老,估计应该是五十岁不到,这种推测,来自于旁边站着的一个打扮很时尚的女孩子,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年纪与钱雪相仿,很漂亮!
三个人一看到吴志国,就奉迎的笑了。
“你们是?”
“吴恩公,你不记得我们了?我们是凌洁的爸妈呀!”
“哦,是你们呀!快,快,请里面坐!”吴志国猛然间记起,看看旁边叫凌洁的女孩子,笑了,很开心的笑了。
二十八年前,他初中毕业,十六七岁的样子,找了个公司,做最底层的小业务员,主要的工作就是推销他们的产品,那天,他骑摩托车经过一个小镇的时候,在一座九孔桥的大树下,捡到了一个女婴,就把她带回了家。
女婴估计只有几个月,吴志国一个毛头小伙子,怎么懂得照顾小孩子?忙得手忙脚乱,女婴好像天生跟吴志国有缘一般,捡到的时候哭得厉害,跟吴志国在一起之后,就变得很乖了,吴志国看女婴实在可爱,就决定收养。
每天,他带着孩子,走街串巷的推销产品,累是累了点,但却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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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干女儿(2)
一天,到了一个小村庄,有一对年轻夫妻看到吴志国跟女婴,一打听,才知道是吴志国捡来的,就跟吴志国说想收养这女婴,吴志国开始死活不同意,这么段时间相处下来,有了感情了,年轻夫妻说了他们一看到这孩子就喜欢上了,小伙子,你以后要结婚的,如果带着这么一个孩子,哪个女的原意嫁给他呀!他们没有孩子,一直想要,都没怀上,想跟吴志国要这个孩子。
吴志国犹豫了很久,觉得他们说的很对,就答应了。
后来,吴志国慢慢发家了,可是从来没有忘记这个女孩子,每年定期的要往这对夫妻家里寄钱,这个女孩子上大学的钱,基本上都是吴志国出的。
“你就是凌洁呀!”吴志国深感时光匆匆,这么快,一慌,二十八年都过去了,当年捡到的那个女婴都快三十了。
坐下来一聊才知道,他们是有事情来求吴志国的,一年前,凌洁跟丈夫被公司调到E市总公司,主要负责几个重点项目的研发工作,可是项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资金出现了问题,眼看着,项目已经停了,如果完不成,受这几个大项目的影响,公司可能倒闭。
凌洁跟老公是其中一个项目的负责人,着急的每天都睡不着觉,凌洁爸妈到E市来看凌洁夫妻,听他们提起这事情。
凌洁爸妈说,有个人可以找找看,他们一说吴志国的名字,凌洁跟丈夫眼睛就亮了,原来投资这几个项目的正好是吴志国的公司。这些年,凌洁爸妈只是告诉凌洁有这么一个好人在资助他们,名字却一直没有告诉凌洁,凌洁只是知道这个恩人就在E市,凌洁爸妈之所以不让凌洁知道,一来,他们有私心,害怕凌洁知道她的身世,二来,害怕吴志国跟他们要回孩子,还有一点最重要,他们有一个很重大的秘密,害怕吴志国知道。所以一直以来,都避免跟吴志国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