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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1 / 1)

我就会逃走一样。

我就这么被他牵着,

仿佛要和他浪迹天涯一般,

那一刻,

看着他,

心里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幸福,

那一刻,

他带我到哪里,

我都会跟他走,

因为我爱这个男孩子,

不,

我爱这个男人。

…这一刻,

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有你的地方,

那就是天堂。

我深陷其中,

无法自拔,

只想用最原始的方式

去回应和表达。

《PS:算是犯规吧》

曾经对自己说,要一鼓作气的快点把小说写完,因为写到现在,停都停了很多时间,很多在这个故事里面出现的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有的人恋爱了,有的结婚了,有的人平静了,有的人快乐了,当然依然也会有失恋的人,会有消失的人。

虽然说了一定会写,但怎么都提不起笔来,耳边响起的是,那句疑问。“你写的还是我吗?”

是啊,我写的是谁呢?我曾经以为我写的是真实,但现在连我自己都无法承认了。

但要我切切实实的说,一切都是虚构的,那却又真的算是自欺欺人的事情。

每每再度开头,却发现我已经不知道该从哪里继续,该说什么,说多少,等等等等。

可能因为怕我的笔太过笨拙,伤害了我心里的美好。

也可能因为我以为的美好已经不复存在,又或者它原本就不存在过。

我曾经对自己说,这一卷,不再用插播了。但现在突然就插播了,算是犯规吧。

我曾经对自己说,从某日以后,我将不再在现实里面给自己犯错的理由,但事实是,我曾经犯过了错误。

我曾经对自己说,不可以不可能不应该不允许,但,事实是,我说了再多,却是一次次的强调着自己的举不起放不下的卑微。

很久之前,我有一段时间真的以为,好些东西都随风逝去,我将不再动容。

只是,不久之后,我却一次次的做梦,梦见往昔,梦见我不想梦见的,但必须承认的是,我居然在梦里面欣喜着,快乐着,只因那份不复存在的联系。

昨夜,看了一段关于承诺的关于秘密的关于保护的电影,原本不涉及太多的儿女之情,但只不过为夫的不待和凉薄,突然勾起我对分离和时光冷酷的感触。

我算是犯规的吧,在我暗自下定决心不可动容之后。

我算是犯规的吧,只因我曾经做的很不高尚。

我想我算是犯规的吧,因为我不想靠近一分,却又不曾真的彻底抽离。

感觉自己很可笑,仿佛自编自导一场看上去就很愚蠢的小幕剧。

观众若不捧场,那是很可悲的,但观众若真的捧场,那可能是更可悲的事情了。

但,这一幕剧,既然开了幕布,我就有必要有始有终。

但愿吧。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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