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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3 / 5)

这里来呢,昨天晚上,他已经准备好了酒菜,等着他过来,可是等到了半夜,秦朗也没有过来。

打了他的电话,可是电话关机。

上午十点的时候,王明义听见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王明义像外面张望了一下,看见秦朗带着一个素颜白裙的女孩过来了。

臭小子,怎么才过来,王明义脸上带着怒气。

“师傅,这个是我老婆胭脂。”秦朗指着一个漂亮的女孩跟王明义说。

王明义点了点头,说:“进屋吧。”

胭脂笑呵呵的跟王明义打了招呼,就就坐在了秦朗的身边,安静的像一个从来没有出过门的小姑娘。

王明义说:“昨天我等了你半夜,你也没有过来。”

秦朗说:“昨天她病了,早上起来又去看守所那边去要手机,跟他们还吵了一架。”

王明义说:“要手机吵什么架啊,你呀,都怪我,教你什么功夫呢,要是不会功夫,也就不能惹出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第三十四章 喝酒

秦朗被师傅骂的呵呵呵的笑,说:“这些个王八蛋,居然还打我老诺基亚的主意,气死我了。”

秦朗说着把那个已经掉了漆的诺基亚拿了出来,用手轻轻的抚摸着。

王明义知道他为什么那样的喜欢手机的诺基亚,因为那是他连续几个月,中午不吃饭换回来的。

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能够每个礼拜给他在农村的娘打一个电话,也能够让他娘第一时间找到他。

“怎么回事”王明义问。

原来,早上起来,秦朗看胭脂彻底的没事了,就跟他说要带着她来见见自己的师傅,母亲远在老家,见不到,见到师傅,也就算是正式的把两个人的关系确定下来。

胭脂懒在被窝里,问:“你真的决定娶我了,以后不后悔,我可是酒吧女,你不嫌我丢人。”

秦朗在胭脂的屁股上轻轻的打了一下,然后把口服药拿了过来,递到了她的手上,说:“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我要跟你好好的过一辈子。”

胭脂笑了,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她知道,秦朗说的是真的,她相信。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苦苦等待的男人原来就是他。

秦朗准备给师傅打一个电话,可是想起来自己的电话可能还在看守所里。

秦朗带着胭脂来到看守所的时候,大门已经不让进了。

秦朗说:“我刚放出来,手机没有还给我,我要进去找一找。”

值班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警察,胖的肚子就像是怀孕六个月一样。

不耐烦的说:“去去去,我没时间跟你扯淡,出来的时候干什么去了,现在想起来了。再说了,跟我这里没关系,谁把你的东西拿走的,你就找他要。”

秦朗问:“你是警察不。”

那个人看了看秦朗,说:“你有病吧,看不出来我穿着警服吗。”

秦朗说:“你穿着警服,双腿搭在办公桌上,这一点是不是违反了你们着装规定。我从你的身上看不出来一点警察的样子。”

胭脂看到那个警察的腿动了一下,可是又放了回去,估计是不想在一个小毛孩子面前丢了面子。

“你算个什么东西,竟然跑到我这里来撒野,没事赶紧滚,别他妈的影响我办公。”那个警察骂骂咧咧的说着。

秦朗把胭脂的手机拿了过来,给警察来了几张特写,说:“老兄,知道我是谁不,我叫秦朗,市委书记江少华我都不怕,我能怕你吗。

我敬重的是有良心,又气节的人,你这个德行我也不愿意打你,现在我就把你的照片,还有工作地点放到网上去,我让你看看究竟有没有人管,究竟有没有人过问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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