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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1 / 4)

示六部中的相关部门执行,或是简单地批示将该文件存档。对更为重大的事情或正式的文告则通过明发上谕,发往全国诏告天下。而机要的回应通常总是由皇帝通过“朱批”将自己的指示或意见直接写在奏稿上。写有朱批的奏稿一般通过军机处又回到奏报人手中。有时候发还的责折上写有多处朱批,这是皇帝对奏稿中具体意见的直接批示。但更为常规的做法是军机姓根据皇帝对奏稿的原始意见所撰的敕令,然后作为廷寄或字寄发还地方。“明发”是传达给官僚全体的信息,而“朱批”和“廷寄”则是迅速、机密而准确的行动文件,用以向特定的官员发出指示或提出告诫。朱批对于理解弘历在叫魂案中的作用——实际上也对于理解他在中国政治中的作用——至为关键。奏稿上的朱批文字向我们揭示了弘历在阅读来自地方的报告时的直接反应。虽然廷寄文字是由军机处的大臣或章京捉刀,但最后总是由皇帝本人定稿,并常常加上他本人的朱笔评语批注。然后这改定的文字才发还地方。接旨者因而清楚地知道什么问题是皇帝特别重视的,朱红的批示明白无误地提醒他整个廷寄所忠实反映的是皇帝本人的想法。

江南的隐情

一些尴尬的发现

两江总督掌管着江苏、江西和安徽三省,是满清帝国的第一肥缺和要缺。这三省的核心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及相邻的浙江省的一部分,是江南地区叫魂案的发源地。在这一敏感职务上任职的是名声显赫的高晋。他曾任河道总督,叫魂案发生时已六十二岁。若不是他的背景和关系,他是爬不到这个位置的。他出身于上三旗之一的正黄旗,与清皇室同出一旗。他的祖先世代为皇室包衣,系已经满人化的汉人。他的一个叔父是内阁大臣,一个堂姐是皇妃(皇帝因此降旨解放了他们家族的包衣身份)。不像一般旗人通过内部路线上升到高位,高晋的仕途从二十九岁时担任低级的知县开始,直到十四年以后才第一次升任省级官员。①当高晋不紧不慢地回答弘历对两江地区妖术案的询问时,他有充分的理由感到这样做是安全的。他在八月初奏报道,春天当他暂时在苏州代理巡抚时确实听到过浙江发生叫魂事件的谣传。地方官员告诉他谣言来自杭州地区,而江苏本身并没有割辫事件发生。一旦谣传者被抓获、谣言的传播遭到禁止,地方上就安静了。但是弘历的朱批显示他对这些话一句也不信:既然别省都报告了割辫事件,“江苏岂能独无其事?”江南的官僚表现差劲,而他们的“化有为无之术实属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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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高晋于1779年去世时,弘历的挽诗特别称赞了他的低级职位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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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历然后把愤怒对准了高晋的下属江苏巡抚彰宝,因为根据山东获得的口供,好几个重要的妖术人犯躲藏在江苏。彰宝是一个经验丰富、狡诈并擅长暗斗的满族官僚,他从行省的职位稳步上升,因有效处理1766年山西的一个舞弊案而获得弘历的信任。当他于1768年到苏州就任江苏巡抚时,碰到了又一桩舞弊丑闻。这一丑闻牵涉到扬州的盐政。高衡是案中臭名昭著的被告,他有着令人难以下手的背景,因为他的堂兄不是别人,正是彰宝的顶头上司高晋,而他的姐姐则是以其美貌为本家族赢得自由的皇妃。正当彰宝着手处理这一棘手案件时,对叫魂案的全力清剿开始了。彰宝很快便发现,自己成了来自北京不断升温的廷寄上谕的目标。来自山东的最新情报(乞丐蔡廷章和斩贯于的口供,其中包括妖党首领的姓名)分发到了东部各省的督抚们手中。然而直到8月中旬,弘历发现他的督抚们并未根据已有的线索抓到大术士玉石和尚(江苏)和吴元(浙江)。虽然直隶和山东已逮捕了不少嫌犯(富尼汉又抓到了五个割辫案犯),但在叫魂案发源地的江南各省还不曾抓到一个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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