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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部分 (1 / 5)

(10)大小凡八:据《后汉书·章帝纪》记载建初五年(公元80年),有八条黄龙出现在零陵郡泉陵湘水中,八龙嬉戏,其二大如马,有角,其六大如驹,无角。

(11)炽(chì赤):强盛。

【译文】

黄帝、尧、舜在位的时候,凤凰只出现过一次。一般说来各种祥瑞重复出现的很少见。汉文帝时出现黄龙、玉杯。汉武帝时出现黄龙、麒麟、连木。汉宣帝时凤凰五次出现,麒麟、神雀、甘露、醴泉、黄龙、神光也出现过。汉平帝时出现白雉、黑雉。汉明帝时出现麒麟、神雀、甘露、醴泉、白雉、黑雉、芝草、连木、嘉禾,与汉宣帝时同样的奇瑞,又有神鼎、黄金出现的怪事。一个朝代的祥瑞,多次频繁不断地出现,这就是汉代功德美盛,所以祥瑞就多。汉明帝死后,当今皇上继承帝位,在建初元年二年之间,美德遍及全国。建初三年,零陵郡长了五棵灵芝草。建初四年,甘露普降达五个县。建初五年,灵芝草又生了六棵;黄龙出现,大小共计八条。前代有龙出现不会成双,灵芝草不会长两棵,甘露只降一次,而现在八条龙同时出现,十一棵灵芝草先后长出来,甘露遍及五个县,汉章帝的功德恩惠昌盛,所以祥瑞极多。自古以来的帝王,谁能招来这样多的祥瑞呢?

【原文】

58·10儒者论曰:“王者推行道德,受命于天。”《论衡·初秉》以为王者生禀天命(1)。性命难审(2),且两论之。酒食之赐,一则为薄,再则为厚。如儒者之言,五代皆一受命,唯汉独再(3),此则天命于汉厚也。如审《论衡》之言,生禀自然,此亦汉家所禀厚也。绝而复属,死而复生。世有死而复生之人,人必谓之神。汉统绝而复属,光武存亡(4),可谓优矣。

【注释】

(1)秉:据递修本当作“禀”。前有《初禀篇》,王充喜引用本人之文。

(2)性:指生命。性命:王充指的是人的生命和决定人的生死夭寿与富贵贫贱的“命”。

(3)唯汉独再:指刘邦和刘秀各受天命一次。

(4)存亡:指恢复已经灭亡了的朝代帝系。

【译文】

俗儒议论说:“统治天下的人因为提倡和奉行道德,所以从上天承受了当帝王的‘命’。”《论衡·初禀》篇中认为统治天下的人生来就承受了天命。关于“性”和“命”的问题很难弄清楚。姑且把上述两种不同的说法都论述一下。赏赐酒食,给一次就称为薄,给两次就称为厚。按照俗儒的说法,唐、虞、夏、商、周五代都只承受了一次天命,唯独汉朝两次承受了天命,这就是天命对于汉朝优厚了。如果确实像《论衡》所说的那样,人的“性命”是承受了气而自然形成的,这也说明汉朝承受的气是特别优厚的。因为帝系断了又重新接续下去,这和人死了之后又重新活过来是一样的。世上如果有死而复生的人,人们一定认为他是神。汉朝世代相传的帝位断绝了又重新接续下去,光武帝恢复保存了已经灭亡了的朝代,可以说承受的气是特别优厚的了。

【原文】

58·11武王伐纣,庸、蜀之夷(1),佐战牧野。成王之时,越常献雉(2),倭人贡畅(3)。幽、厉衰微(4),戎狄攻周(5),平王东走(6),以避其难。至汉,四夷朝贡(7)。孝平元始元年(8),越常重译献白雉一、黑雉二(9)。夫以成王之贤,辅以周公,越常献一,平帝得三。后至四年(10),金城塞外羌良桥桥种良愿等(11),献其鱼盐之地(12),愿内属汉,遂得西王母石室(13),因为西海郡(14)。周时戎狄攻王,至汉内属,献其宝地。西王母国在绝极之外,而汉属之。德孰大?壤孰广?

【注释】

(1)庸:古国名,曾随从周武王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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