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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部分 (2 / 5)

形近致误。

【译文】

人的死亡,就好比睡着了一样。睡着了和昏迷差不多;昏迷和死亡相近。人昏迷不醒就死了。考察一下人昏迷后又醒过来,死过去又复活过来的这种情况,与睡着了又醒来是相似的,既然这样,睡着、昏迷、死亡,是同一回事。人睡着的时候不能够知道醒时所做的事情,就像是死了以后不能够记得活的时候所做的事情一样。人们在睡着的人旁边说话做事,睡着的人不能够知道,就像对着死人的棺材做或善或恶的事情,死人不能再知道一样。睡着,精气还存在于人体,人的形体依然完整,仍然无所知觉,何况死人的精气已经消失,形体已经朽烂了呢?

【原文】

62·10人为人所敺伤,诣吏告苦以语人,有知之故也。或为人所杀,则不知何人杀也,或家不知其尸所在。使死人有知,必恚人之杀己也,当能言于吏旁,告以贼主名;若能归语其家,告以尸之所在。今则不能,无知之效也。世间死者,今生人殄而用其言,及巫扣元弦,下死人魂,因巫口谈,皆夸诞之言也。如不夸诞,物之精神为之象也。或曰:不能言也。夫不能言,则亦不能知矣。知用气,言亦用气焉。人之未死也,智惠精神定矣,病则昏乱,精神扰也。夫死,病之甚者也。病,死之微,犹昏乱,况其甚乎!精神扰,自无所知,况其散也!

【注释】

敺:当作“殴”,形近而误。下同。《说文》:“殴,捶击物也”。

恚(huì会):怨恨。

今:当作“令”,形近而误。

元弦:可能是祭祀舞神时用的一种弦乐器。也可能是巫师用来引魂的法器。物之精神:指老物的精神。王充认为活着的老物(如六畜)的精神可以变成人形。参见本书《订鬼篇》。

死:据伦明录杨校宋本当作“病”。“未病”与下文“病”正反相承。

【译文】

谁要是被别人打伤了,就会到官吏那里去告状诉苦并向人们叙述这件事情,这是人有知觉的缘故。如果被人杀死,人们就不知道是什么人杀的了,或许家里人不知道他的尸体在什么地方。假如死人有知觉,必然怨恨那个人杀害自己,应当能在官吏面前诉说,告知凶手的名字;或者能够回去告诉家里的人,告知尸体在什么地方。这些都不能做到,就是死人没有知觉的明证。世间死去的人,能够让活人处于昏迷状态,然后借用他的口说话,以及巫师叩动元弦,召来死人的灵魂,通过巫师的口说话,全是浮夸荒唐的说法。如果不是荒诞无稽的,那就是老物的精神所造成的虚像,不是死人在显灵。有人说:死人只是不能说话而已。既然不能说话,那么也就是不能有知觉。知觉依靠精气,说话也依靠精气。人没有生病的时候,智慧精神是安定的,生了病,能会头脑昏厥,精神错乱。死亡,是疾病的最终现象。疾病,只是死亡的略微表现,尚且神志昏乱,何况病危的时候呢!精神错乱,尚且没有知觉,何况人死后精气散失了呢!

【原文】

62·11人之死,犹火之灭也。火灭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实,论者犹谓死有知,惑也。人病且死,与火之且灭何以异?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有光也。

【注释】

《文选·恨赋》注、《太平御览》五四八引“死”字下有“也”字。

《太平御览》引“死”字下有“者”字。

杨泉《物理论》:“人含气而生,精尽而死。死犹澌也,灭也。譬火焉,薪尽而火灭,则无光矣。故灭火之余,无遗炎矣;人死之后,无遗魂矣。”

【译文】

人的死亡,好比火的熄灭。火熄灭了光就不照耀了,人死了知觉也就失灵了,二者实质上是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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