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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1 / 5)

,熟悉情况。在国外大城市,无论工作压力多么大,他也要安排时间逛书店,看画廊,听音乐会。在绘画方面,他爱印象派,喜欢莫奈和毕沙罗。在雕刻方面,他最喜欢的是罗丹。莉莲·霍索恩一次对朋友讲,在巴黎罗丹雕塑馆的花园里,她见过丈夫在“加莱义民”

前一言不发地站了十五分钟,大部分时间里凝视的眼中含着泪。

在音乐方面,他爱好莫扎特。他弹得一手好钢琴,尽管还称不上十分出色。在他外出旅行时,他喜欢住带钢琴的套间,偶尔弹上一段莫扎特的作品,比如说A大调第十一钢琴奏鸣曲——那深沉而明朗的“行板”,那加快了的“小步舞曲”和最后那欢乐的“土耳其回旋曲”。这样的弹奏可以使他在一天的劳累后仍情绪昂扬。

住带钢琴的套间往往租金很贵,但事实是在这些事情上他自己掏钱。他花得起。萨姆自己很有钱,拥有费尔丁·罗思的大宗股票,这是从他母亲那里继承来的,他母亲去世时他还很年轻。

他母亲姓罗思,萨姆是费尔丁和罗思两个家族中最后一个参与管理公司的人。他事业上的成就并不因为他家庭的关系,这种关系即使有影响也不大,尤其在他接近于最高领导时更不起作用。萨姆达到这一步是他能力强,为人正派。这事实是大家公认的。

在家里,萨姆和莉莲的婚姻美满。两人都宠爱朱丽叶。她已经十五岁了,尽管父母都宠着,孩子显然没被惯坏。

在体育方面,他念大学时是长跑运动员,至今每星期有几天早晨都要跑跑步。他很热中于打网球,打得颇不错,不过他的技巧赶不上他热中的程度。

他在网球场上最拿手的一招是网前的凶狠扣杀,因此是很受欢迎的双打伙伴。

在他所有体育运动和脑力消遣的业余爱好之中,驾于一切之上的是这样的事实:萨姆·霍索恩是个英国迷。

就他记忆所及,他一向喜欢到英国去,他对英国的多数事物——传统、语言、教育、幽默、风格、君主制、伦敦、农村、第一流的汽车等等——都觉得可爱可亲。跟他这最后一项爱好相一致,他拥有一辆罗尔斯·本特利,每天开着这辆华丽的银灰色轿车上班。

另一受萨姆·霍索恩高度评价的就是英伦三岛——不光是英格兰——的科学。正是这信念,使他在当上费尔丁·罗思总经理头几个月时就提出一项大胆的建议。

在送交董事会的一封密信中,他指出了一些令人不快的明显事实。

“在药物的研究和生产上——这是我们的raisond′tre(法语:存在的理由。译者注)——我们公司正处在毫无成就、令人沮丧的时期,这时期拖得过长,现已大大超过我们这一行一般的‘暂时平稳阶段’了。我们的最近一次重大突破是罗特洛霉素,距今已快十五年了。从那以后,与我们竞争的那些厂家已制成几种重要的新药,而我们只有不太重要的新药问世。目前也看不到有惊人发明的前景。

“所有这些对我们公司的声誉和士气都有不良影响,对财政的影响也同样不佳。这就是去年红利减少的原因,从而导致股票价值暴跌,至今我们公司的股票仍不受投资者欢迎。

“我们在内部已开始勒紧裤带,但这还不够。两三年内,如果我们对未来提不出积极而强有力的计划,我们将面临非常严重的财政危机。”

萨姆在信里没有提的是,他的因与董事会对抗而被解职的前任总经理兼总裁曾经在领导层奉行一种“任其自流”的政策;大多就由于这种政策,费尔丁·罗思制药公司才落到目前这种可悲的境地。

萨姆没提到这一点,在为他的建议做好准备后,他就说下去了。

“我坚决、恳切地建议,”他写道,“我们在英国设立一个费尔丁·罗思研究所,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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