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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1 / 4)

奔出一刻余钟,前面现出银装玉裹的林区。以前的绿林江湖有条规矩,叫做“逢林莫入”,意思是树林里往往暗藏危险,如果你追踪的敌人跑进树林,你最好不要进去,以免遭遇危险。现在是和平年代,人为的危险固然全无可能,但还是有一些自然的风险,特别是在这样的大雪天。

为了防止山路滑溜造成马失前蹄,或者树枝间落下的积雪引起马惊,我只得减慢速度,控辔缓行,同时放下怀里的黄毛丫头,让她跑到前面发挥闻嗅气味的作用,以免失去那两位鄂伦春猎人的踪迹。

鄂伦春人毕竟出身狩猎民族,他们在山地林区远比在草原上更为如鱼得水,刚拐过两个斜坡,那两人竟然消失不见,如同雄鹰飞上天空,蛟龙潜入深海。

对此我并不感到吃惊。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鄂伦春人基本从狩猎转向畜牧,但多多少少还保留着狩猎民族的烙印。要知道,森林是一个比草原更为古老的人类的摇篮,对猎人来说,她本身就具有无法抵挡的神奇魅力。恩格斯似乎说过,一直到野蛮的低级阶段,人们还是生活在森林里,但是当大家习惯于游牧生活以后,就再也不会想到从草原自愿地回到他们祖先住过的森林区域里面去了。我倒是想,如果从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角度去看,这话很对;但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我认识一些鄂伦春朋友,他们虽然都迁居到草原上,但始终没有放下手中的猎枪,甚至还保留着更早时期的弓矢。他们已经并非为了狩猎而狩猎,更多的是去体验那逝去的时光,往日的情怀。人既有物欲的一面,也有感情的一面。感情丰富的人,往往喜欢怀旧……

那两个鄂伦春猎人消失后,我害怕再也碰不上他们,从而失去一个接近斯格巴娜的大好机会。我在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掌,让它加快步代,同时打了个唿哨,命令黄毛丫头设法撵上前面那两匹座骑。

黄毛丫头对我一向言听计从,让我飘飘然有做皇帝的初体验,谁知今儿个,她似乎吃错了药——我吹过三遍口哨,它仍然站在道旁的雪松下面,傻乎乎的昂着头,似乎在聆听什么,又好像在捕捉空气中飘忽不定的异常气味。

过了片刻,黄毛丫头忽然低吼一声,往斜刺里奔去。我看她举止反常,心下很是讶然,就调转马头跟在后面,想瞧个究镜。这丫头本领见长,原先是她围着我转悠,现在改成我围着她转悠了。

黄毛丫头一路狂奔,在不远处的树丛边停下,对着里面呜呜低吼,前爪在雪地里乱挠乱刨,显得十分惶急。我跳下马背,几步奔近,蓦地大吃一惊:树底的雪窝里,赫然跪伏着一条通体白毛的雪狼!它的后腿上有一个窟窿,周围血迹斑斑,令人触目惊心。很明显,这条雪狼就是那两个鄂伦春猎人一路追寻的瘸狼。

这雪狼体质健壮,毛色鲜艳亮丽,看来年纪并不老大;不过由于失血过多,它一直微微低垂狼头,似乎已无力支撑。在我靠近时,它似乎闻到异常的气味,勉强抬起头凝视我。它的眼神显得非常复杂,惊惧、痛楚、乞怜、倨傲等等,纷至沓来又稍纵即逝,最后又慢慢垂下狼头。

看得出来,这条雪狼已是强弩之末,只能坐以待毙了。我狂乱的心跳逐渐恢复正常;头脑也变得清醒许多,心想如果趁此机会将雪狼就地解决;拿去献给鄂伦春猎人;他们一欢喜;自然就肯带我去见斯格巴娜。

退后两步,我的目光在枝桠间游弋,想去折取一根粗壮的木棍,然后手起棍落将雪狼结果掉。我打杀雪狼,只为取悦鄂伦春人,并非为了沽名钓誉,事后向世人吹嘘我是杀破狼的英雄。古往今来,有无数所谓的英雄,其实是踏在弱者的尸骨上搔首弄姿,卖弄*的。在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应该是以弱战强,至少要势均力敌,那样才可以算数。

可是,当目光重新飘落到雪狼,我的手不禁停顿在已经弯曲破裂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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