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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2 / 5)

一到外面,空气流通后便感觉不到他身上的气息,她心口堵着的地方舒服不少,似乎连呼吸都舒畅了。

她还是快点去大门那里吧,要是叶美人找不到她就完了……

虽然两人是室友关系,通过几天的磨合关系还算不错,但毕竟还不算熟,不好意思太麻烦人家。

在原雨萌离开包厢不久,霍隽霆也走了出去,并且就悄然无息跟在她身后……

港城的夜晚特别冷,再加上刚才喝了酒,所以此时的原雨萌恨不得身穿大棉袄,现在即便她一身横肉都抵挡不了这漫天的西北风。

好在不久后她就看见从不远处开过来一辆……灯光耀眼的小毛驴。

骑在毛驴上的男人戴着一顶棒球帽,穿着一件棕色尼龙大衣,既清隽又妖娆的眉眼似乎能轻而易举穿透整个风霜雪雨,宛如谪仙般来到她面前。

即便他没开任何豪车,即便他穿着朴素,即便他骑的毛驴看上去像是刚从二手市场淘回来的……

不过此时的原雨萌脑子就折射出一个字“帅。”

见他要熄火从车上下来,原雨萌便立刻跑过去,笑眯眯地说:“叶美人辛苦你了。”

“哦,没关系。”叶筝话不多,甚至于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但对原雨萌却很特别,“把这件衣服披上,冷。”

“嗯,好。”

此时原雨萌才发现远离他膝盖上还放着一件男款大衣,感情就是特意为她准备的,怎么办!这么细心又美腻的小受她真的好喜欢啊!

她快速将衣服穿上,皮包利落往身后一背,刚要坐到他后面去,便突然有点犹豫,“那个、那个……”

“嗯?”

叶筝声音有点低,在夜色里显得特别蛊惑人。

原雨萌心里酥的都快炸了,就差双手捧起智障般的脸犯花痴,“我……我有150斤,哦!可能现在还不止,可能有160的样子,我怕这辆毛驴会承受不了。”

她完全没有嫌弃的意思,她就是怕太尴尬了,有时候做个胖子真的听不容易的,尴尬无处不在。

“哦,那是我欠考虑。”

说着,他便从毛驴上下来,抬眸看向原雨萌,如远山般的眉峰特别好看,“介意跟我一起步行回去吗?”

“呃,不介意、不介意。”原雨萌有点不好意思地挠头,“我刚才有应酬,所以喝了点酒,走路回去正好可以醒酒。”

叶筝伸手将帽子拿下来,放到她头上,说:“那先戴上帽子”

原雨萌有点发愣,从小到大,除了孤儿院里的小哥哥以外,还没哪个异性对她这样好过,突然心里开始涌动暖流……

她笑着戴好帽子,“嗯,我们走吧!”

在她转身离开的刹那,眼尾恰好看见站在会所门口双手抄袋的挺拔男人,见他表情冷峻,眸光幽深,像是谁惹了他一样。

唔!那个人可能就是她。

在他看来,刚才她好像诽谤了他的女朋友……

其实霍隽霆并未如此想,他此时脑子里唯一在想的是这个来接她的男人是谁!

就是她的男朋友?

……

因为原雨萌在迎新会上的“特别”表现,令她让许多同事“刮目相看”,当然都是一些负面的。

第二天原雨萌到单位后就听见不少流言蜚语,基本都是同一个意思,说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飞上枝头变凤凰。

当然她绝对不会是那只天鹅,她只能是趴在地上仰望天鹅的癞蛤蟆。

不过幸好原雨萌的抗压力跟心理素质都不错,并没有在意这些,反正这些谣言很快就会被别的公司内部绯闻取代。

但今天她还是听见一则很爆炸性的消息,那就是青城萧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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