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沈铭斐和慕卿卿都是非正常的男女。
沈铭斐的熊熊怒火几乎就要从他的眼睛、嘴巴、耳朵里冒出来,如果不是因为慕卿卿是一个姑娘家,他也许早就伸出了手去给她一巴掌。但慕卿卿毕竟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而且沈铭斐的修养也时时刻刻在提醒他不能随便欺负女人。
慕卿卿当然也不会掩面而逃,相反,她在看见沈铭斐的怒意之后却更加猖狂地在他另外一边的脸颊上也印上她的印章,然后她二话不说就拿唇瓣堵住了沈铭斐即将冲口而出的怒火。
一时间,沈铭斐的脑海里窜出了很多的成语然后这些四个字的成语又被他飞速地改编,比如,短兵相接变成了两唇相接,比如说兵来将挡变成了唇来嘴挡,再比如说螳臂当车变成了螳臂当唇……
可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只有一个,那就是唇临城下之际,沈铭斐不得不打开城门缴械投降。
适当的时候对敌人示弱,是为将来的绝地反击埋的伏笔,沈铭斐如此安慰自己。
慕卿卿心满意足地站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与沈铭斐保持着一步的距离,因为方才的那一连串的亲近,此刻的她看上去显得胸有成竹。
“我已经盖过章了,沈铭斐,你就认命了吧。”慕卿卿一抹唇角,豪气地说道。
慕卿卿扬起的脸蛋上泛着不太明显的红晕,如果她身上再有一件五彩斑斓的斗篷,谁也不会怀疑她就是一只骄傲的孔雀。
如果这时候给慕卿卿甩一耳光,那是裴高枢的风格;如果这时候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那是李子墟的风格;如果这时候笑眯眯拍拍慕卿卿的头让她一边玩儿去,很明显是萧武宥的风格。
上述这些,显然不符合沈铭斐以眼还眼、以眼还眼的人生准则。
所以,就在慕卿卿依旧沉浸在羞涩的得意中时,沈铭斐猛地凑近了她,并重重地印上了她的唇。
当然,这样的突变还不够惊喜,还不足以体现沈铭斐的独特风格。
几乎就在同时,沈铭斐推开了慕卿卿呆滞的脑袋,扯出一抹后发制胜的冷笑:“瞧,我已经把你盖的章还给你了。我可从来不会认命。”
这一回,骄傲的孔雀换成了沈铭斐,他也学着慕卿卿的样子扬起脸,削尖的下巴令他的轮廓更加迷人。
☆、子墟篇:悠悠我心
子墟篇:悠悠我心
李子墟恍惚记得,去年的今天,正是烟花三月下扬州的好时节。
那一年,他刚到大理寺,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庶族子弟,他出人意料地受到了朝廷中大部分人的热烈欢迎,尽管他至今都觉得那种欢迎方式热烈得过了头。
但总会有人站出来勇敢地泼冷水,他没有想到,把凉水泼到他身上的居然会是一位个头还不到他肩膀高的小姑娘。他一直想不明白,小姑娘出身金贵、衣食无忧,他们家实在与老爷们的明争暗斗八竿子打不着,为什么会纡尊降贵地对他这个新进的小虾米进行小题大做的鄙夷。小姑娘的祖父已经是大理寺最关火的一把手,她难道就没有意识到自己这样的行为文会让她祖父引以为豪的大理寺显得不那么团结吗?
事实证明,爱情是一种会冲昏头脑的力量,聪明如李子墟,很快就发现了小姑娘劳师动众为难他的原因——因为爱情。
在他看来,这其实是再小不过且极好解决的一件事,他没有野心也没有家庭背景,更不屑于趋炎附势地活着,小姑娘的担心在他看来纯粹多余,但他还是体贴的没有向小妮子表达出半分对于她幼稚行为的不屑一顾。每个这般年纪的少年少女或多或少都需要经历这样一个从自负或是自卑转变到自知的过程,这个过程不需要旁人的指手画脚。
只不过除此之外,他不得不打从心底里佩服这样一个看起来娇滴滴的女孩子在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