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乾西北,北乡城。
距离上次的血腥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百姓们已经忘记了那日的寒冷,沉浸在这一个月的好日子中。
白天他们到军营里做工,赚取一些银钱。
而晚上,他们则是回到家里,与老婆孩子一起吃上一口香喷喷的米饭。
在这一个月里,北乡城的粮价与油价比之以往还要低上许多。
再加上有了固定的活计,他们的日子也过了许多。
此时,一名身穿长衫的中年人正在肉铺前,对着前方的马肉挑挑拣拣。
铺子是靖安军开的,店家是一名瘸了腿的士卒,走起路来歪歪斜斜的,样子很是滑稽。
但没有人小觑他,听他自己说,是在与靖安伯去往草原杀敌时,被战马踩断了腿。
而且,还杀了四个蛮子。
落下残疾后,被诸葛大人安排在这里,贩卖军中的一大缴获,马肉。
但谁都知道,这铺子,是靖安军给他的安身之地。
在这北乡城中,许多店铺的伙计甚至是掌柜,都是如他这般,在战场上落下残疾的人。
此刻,肉铺的老板看着中年人在那里挑挑拣拣,也不厌烦。
只是打了个哈欠,脸上反而露出微笑,以及一口的黄牙。
“李先生,您如今在军营里教书,那些小崽子们听话吗?”
中年人脸上出现了一丝无奈,叹了口气,没好气地说道:
“听不听话你不知道吗?”
店家顿时嘿嘿一笑,“您别介意,我们都是粗人,大字不识一个,拿刀的手去拿笔,难免有些不适应。”
中年人叹了口气:“张老三,他们要是像你一样通情达理就好喽。
自从吉蛮部被伯爷斩杀了几千骑兵,军寨里的军卒们就等着他们来报复,好上阵杀敌。
但一个月过去了,那吉蛮部迟迟不来,军士们也不能安心识字。”
说着,他将一块带着骨头的马腿丢了过去,“就这一块吧。”
张老三笑着接了过来,手里拿着小刀,只是两三下的功夫,就将骨头与肉完全分离。
“李先生,那是蛮子怕了咱们伯爷,只可惜啊,我这腿不行了,要不然咱也能混一个官当当。”
中年人看着张老三利索的动作,不禁点了点头,赞叹道:
“不错,你这手艺比军中的人还要好,但人还是要知足啊。
想我当年心高气傲,一心要当首辅,没想到蹉跎二十年,还是要靠老爹才能谋得一份生计。”
张老三利索的将肉与骨头包好,递了过去,笑着说道:
“李先生,您的肉,咱送了你两根马筋,回去炒炒可香了。”
中年人顿时喜笑颜开,点了点张老三,笑着离去。
而等他走了,张老三见没人注意到自己,便拿出了纸张,趴在案板下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什么:
“李先生,为人爱面子,小气,爱占小便宜,八月二日买马肉三斤,像是招待客人。”
写完后,张老三看着如同狗爬的字,无奈摇了摇了摇头,决定今晚回去彻夜练字。
看了看四周,张老三将纸收了起来,继续若无其事地吆喝着:
“卖肉喽,军寨里的马肉喽~”
....
中年人手里提着马肉,又去打了两斤烧酒,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
享受着周围百姓羡慕的目光。
看他这一身打扮,不用想也是军寨里教书的先生。
不少前辈露出了艳羡的目光,恨当年自己没有多识字。
如今北乡城里最好的差事都在军寨里,那里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