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也沉溺于其中梦话···”
“喂,邱叔,我到酒店了,准备休息会。等我订的衣服到了,换好就过去。”
“啊,你就在我隔壁?潘叔也在,这么巧啊,那我去你那玩会呗。”
“什么衣服,我有呀,真不用——”
“行,知道了,这就去,你给我留点。”
吴天昊挂断电话,把背包扔在了沙发上,就拿上房卡去隔壁的906。
轻敲了两下门,邱仁尚穿着老头衫,手里端着一个透明玻璃杯,里面泡着一些枸杞和桑葚。
“你小子终于来了,你潘叔和那几位前一天晚上就来了。”
“害,我不是离得近吗,中午我请各位老师们吃个饭,给大家赔罪。”
吴天昊嬉皮笑脸地直接进入房间,然后直奔着潘叔——前的桂花糕就过跑去了。
“潘叔,我可想死你了,咱好几个月没见了,你还是这么帅,保养这么好,你可得多教教我。
嗯~啊,这味道绝了,吃多少次都不腻。虽然都是着名的桂花糕,但江宁和鄂桂的口味我能明显吃出来。”
江宁的桂花糕以糯米粉、桂花与糖为主要的原料,吃起来口感是柔软香甜的。
而鄂桂的桂花糕则是用糯米粉、糖和桂花蜜为主要原料。
闻起来有清香,吃起来的口感更是十分细腻,可谓是入口即化,最关键吸引吴天昊的是它不是特别的甜。
“嘿,你小子,我看你那是想你潘叔,分明就是奔着桂花糕来的吧。”
邱仁尚一言戳破吴天昊这副虚伪的嘴脸。
“邱叔,此言差矣,桂花糕只是我想念潘叔的一种寄托象征,我这叫借物喻人,来表达我对潘叔的喜爱。”
“哈哈哈,小吴这嘴是真甜,每次都能把我哄的团团转。”
潘志文满脸慈祥地看着吴天昊,这孩子自从中学时他就喜欢,懂事的令人心疼。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他才高二吧,自己一个人参加了省作协举办的大会。
稚嫩的脸庞吸引住了无数的目光,但他没有丝毫到怯场,在与各位前辈大佬们的社交中游刃有余。
潘志文在会后和同为作家的三五好友们喝完酒后,一个人来到了附近的公园,准备醒完酒后再回家。
要不然直接回去,让家里那位看到自己一副酒蒙子样子,那就彻底进不了家门了。
潘志文走了会,突然腹部升起一股热流逆流而上,他立马憋住嘴,找了一棵树扶着呕吐起来。
甚至严重到鼻孔中也跟着顺下来不少呕泄物。
在一旁长椅上坐着看月亮的吴天昊听到了动静,连忙跑过来给潘志文递着纸巾。
然后轻轻拍着他的后背,询问自己没事吧,需不需要给自己买解酒药,语气中满是关心。
潘志文吐完后,就感觉清醒了许多,看着眼前的稚嫩脸庞,却也掩盖不住英俊帅气外表的小伙子。
他心中暖暖的,一个萍水相逢的人都要比家中那个白眼狼对自己关心多。
造孽啊!
潘志文一时没认出这个小孩就是那天同为参加大会的男孩。
但在出版社的年终总结上,他再次见到了吴天昊。
之后的慢慢相处中,他对待吴天昊就像是对自己的子侄一样。
一次偶然间知道他喜欢吃桂花糕,于是从那之后每次见面,他都会带上自己老婆老家的桂花糕。
“对了,潘叔,你怎么又给我买衣服了,我衣服够穿。”
“我乐意,你管得着我,少废话,换上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