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完口供从公安局出来,李恺让小饭馆老板带赵大宝先回去,并且给了他500块钱,算是弥补对小饭馆造成的损失。按理说,那些损失不应该算在李恺头上,但李恺考虑,毕竟事情由范瑶而起,而且冲突的过程中老板和老板娘也冒着风险苦苦哀求窦强放手,险些被波及伤害,算是尽了他们作为路人的责任。何况李恺也不在乎这点儿小钱儿,赶紧处理清楚,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呢。
饭店老板带着赵大宝走了,刘铁也走了,他要去找“油条”,搜集窦强团伙的犯罪证据。警察办案是讲究规章制度的,过程中有些路数不方便使用,为了迅速将窦强团伙证据确凿的绳之以法,李恺不忌讳用一些特别的办法,从罪犯团伙内部搜集信息。为此他还让刘铁带上了三千块钱。李恺身上暂时只有这些了,但这些钱只算定金,能“反水”提供有用信息和证据的,还能得到更多的“尾款”。
其他人都走后,李恺陪着范瑶去了不远处的法医医院,对她脸部和手部的伤口做了清创处理和包扎,还对身体甚至体内器官做了一系列检查。结束后也没急着回学校,反正今天下午已经旷课了,干脆再带着范瑶去买身衣服。范瑶身上的衣服沾满菜汤污垢,还有撕裂破损的地方,这要是回了家,还不得吓坏她的奶奶。
男人买衣服都是是以合适和舒适为宗旨,至于衣服颜色漂不漂亮,款式时不时尚的倒在其次,所以效率高,很快就买好了。
从内到外焕然一新后,俩人才往学校走。
虞婧推着自行车等在一中校门侧。
虞婧过中午就来了,不过她现在已经不是一中的学生,不方便再进入校园里,只能等在校门口。
她是来感谢李恺的。
这几天,虞婧家发生了涅盘般的变化,首先是虞婧的处分,由“记大过”处分改为了“警告”处分,学生档案里这两种处分的区别很大,政审时,警告处分不会影响到以后上大学以及入伍参军等事情,而“记过”则能影响到这些事情,记大过更甚。
不久前安城市第七中学跟虞父联系,表示可以接纳虞婧来七中继续读高三,这样也不会影响到孩子明年的保送资格。要是虞婧在高三期间表现良好的话,高中毕业时极有可能撤销学生档案里的处分,干干净净的去上大学。
这个消息让虞父惊喜莫名,因为虞婧刚出事时,他想给孩子转学,七中也是找过关系的,当时对方是明确拒绝了的。
虞敏中不得不再次启动微弱的人脉,他要搞清楚,这么大的人情不能欠的不明不白。
但没有收获。
不过虞婧却想到了那张帅气而且充满阳光的脸。
事情确实是李恺操作的,李恺以热心正义的学生身份通过人事局副局长张庆昌,联系上市教育局副局长陶志强,将娄谨言的犯罪证据交给了政府。陶志强听说自己女儿也参与到这事情里,很生气,回家对女儿一番“教育”后,陶美霞不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还主动将那张用铅笔拓印的信交给了父亲。对应着李恺给他的录像带内容,虞婧被造谣污蔑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
娄谨言是陶局长一手提拔的,陶志强深感自己识人不明,于是亲自给夏泽华打电话要求对两个孩子的处理一定要尊重事实,有失误要及时纠正;对娄谨言则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一中有校规,还有往届对早恋问题处理的先例在,让虞婧不受任何处分是不可能的,不管是谁主动,两个孩子的“早恋”行为是事实,完全不处分虞婧,只单独处分张伟博就站不住脚。所以最终的处理结果是虞婧警告处分,这种级别的处分一般六个月后就可以撤销;而张伟博是行政记大过处分,这种处分很难撤销,尤其是高三学生,估计起码两三年的政审是过不了关的,这两三年参加高考,即使成绩优异也不会被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