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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2 / 3)

口的梨完好的那一面递到赵一芒嘴边,说:“你吃!”语气还是那半死不活的,但是态度颇殷情的样子。

赵一芒瞪着几乎要贴到他嘴唇上的梨,又看看他的表弟,不由得一阵反胃:“我可不想和你间接接吻。”

不吃拉倒。林朗慢吞吞地收回手,也开始咔嚓咔嚓咬着梨,和病床上苍白的赵一芒大眼瞪小眼。

病床外传来喧闹、欢笑的声音,来查房的护士小姐也喜洋洋。

“外面发生什么事了?”赵一芒问。

“有个得白血病的女病人今天出院。不容易啊,她男朋友不离不弃地陪了她两年,病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今天出院,她男朋友当着所有病友的面求婚了。大家都为他们高兴啊。都说现在的女生现实、势利,其实大多数女生求得还是一个真正对她好的人,白首不离心啊。”已到婚嫁年龄的护士小姐说到后来不免有些感慨。她检查、记录完赵一芒的各项体征,走了出去,病房里重新安静下来。

“唉,你说我现在向顾忆笙那个笨丫头求婚,她会不会答应?”赵一芒突然兴致勃勃地问林朗。

“你敢?”林朗瞪大眼睛,微有怒意,“你别开这种玩笑。”他不知道顾忆笙会不会答应,但是他知道以顾忆笙的性格,如果拒绝的话一定会觉得非常难受,毕竟谁都知道赵一芒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我有什么不敢?”赵一芒露出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似乎因为抓到林朗的痛脚而颇为得意,“我等下就试试……除非……”

“除非什么?”林朗很上道地接住他递来的橄榄枝。

“除非你叫我一声大哥。”赵一芒此刻的表情和昨天逗那个丢了皮球的小男孩一模一样。他本来就是林朗的表哥,让他叫一声大哥也不为过。

林朗看了赵一芒许久,内心斗争了几番,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口道:“……大哥。”

“乖。”赵一芒笑得床都要抖起来,林朗的脸色变得更为暗沉。”啊,对了,“他像是突然想起来似的,对他新认的“小弟”说,“顾忆笙今天不会来了,她临时要加班,没有告诉你吗?”

林朗愣了一愣,然后飞快地站起身,一刻也不多停留地向门外走去。

“表弟再见!”赵一芒在病床上欢快地向那个暗压怒气的男子道别。

林朗的身影在门口顿了顿,在门关上的刹那,他飞快又清晰地说了一句:“表哥再见。”

这下,轮到赵一芒发愣了。

后记

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你们想起了谁,我好像想起了很多人,可是仔细想想又谁都不是。

写很多很多或美好或遗憾的故事,但事实上我的青春乏善可陈。

长得不美,性格又别扭,在一所升学率很高但是压力也很大的学校日复一日重复着上学、放学、考试、吃饭、睡觉。

教室前面有两棵郁郁葱葱的桂花树,一到秋天就暗香浮动,前面的行政楼后门口有课石榴树,还有棵柚子树,曾经和最交好的女生一起在晚自习前偷摘石榴吃。柚子我们也很垂涎,可是长得太高了摘不到。夜自习的时候一起在教室里等泡面熟,她吃面我喝汤。

那时候她喜欢同班一个又帅又花心的男生,但是假装自己喜欢的是另一成绩好的木头男。

那时候我烦恼自己脸上的痘痘和沉重的体重,说不清对楼上那个班的白净男生是喜欢还是一种感情寄托。

后来上了大学,认识了新的朋友,喜欢过新的男生,也被人小心翼翼地喜欢过,可是都无疾而终。

其实归根结底是那个时候的自己很不自信,总觉得不够“倾城”的自己怎么会被人心无芥蒂地爱,怎么会有能力把一个人长久地留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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