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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1 / 4)

还能讲究什么?

“各位同道,老身一个妇道,按说是不该抛头露面。奈何老爷下落不明,也只好勉为其难出面暂掌大局。国舅爷与我的女儿当年便相识,富贵发达不忘旧日之约,还肯要我家这丑丫头,老身感动万分。老爷既是江湖中人,我家便也没有那许多规矩,什么良辰吉日,也无这许多讲究。趁着众位高亲贵友都在,就先把他们的婚事操办了,还请各位同道做个见证。”

群雄本以为刘夫人请大家前来,有什么要事,没想到是要提出嫁闺女。众人听说这喜事待客不收礼,自己既能省一笔路费,又能多蹭几天的伙食,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纷纷附和。郑国宝可不愿意把这事那么草率的就办了,更何况,自己是娶妾,不是娶亲,办婚事的规矩也不一样。再者,要办也是到大兴办,在这办算怎么回事,难道是入赘?

倒是刘菁明白母亲想法,一扯郑国宝道:“你便应了母亲吧。娘只是好面子,在这按娶亲的规矩办了,将来说起来,便能说我是被你娶过去,不是买过去的。娘这也是为了攀上你的高枝,保住全家性命,你若是不答应,我便去和娘说一声,左右这事里已经累的你不少,怎好再牵连你。”

就在这几天时间里,言登山熬不住锦衣卫的刑法,已经全部招供。这其中提到他是从曲洋处花钱买的委任状,郑国宝便明白,为什么曲洋急着拉刘正风去报家仇,追杀曹贼了。毕竟一般人不认识曲洋什么模样,言登山却是认识的,只要到了厅堂叫出来,那曲洋就死无葬身之地。

正风则纯粹是倒霉蛋,要知道这中郎将的买卖,确实离不开帮手,一直到了后世,科技高度发达,某胡姓校尉身边还要带个姓王的帮手呢,何况是在明朝?刘正风还算可靠,手艺又硬,曲洋自然不能把他留下。

刘正风自己也是做贼心虚,他除了与张大人勾结,买个参将做以外,当初曲洋与他八拜结交,可是送过他一张“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都督中外诸军事”的委任状。当时纯粹是觉得多个后路不是坏事,便也就收下,可如今这事要是败露,那可是妥妥的死路一条,因此刘三爷弃家而走,也是为了避祸。

要是没有刘菁,郑国宝大可拍拍屁股走路,不动手拿人,便算是对的起当初刘正风相助之情了。可是如今,这事他却是不得不揽在身上,当下微笑道:“说的什么话?这事我还求之不得呢。当初要不是刘三爷吓走张芙蓉,我那些私盐,就要被那婆娘硬分走一半。而菁姐对我的好,我怎么会忘?这次来便是为的这事,如今老岳母肯成全,我求之不得。就按岳母说的办便是,其他的事不必操心,自有我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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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鞭尸曹贼

郑国宝见那小丫头约莫十三四岁年纪,穿一身翠绿衣衫,皮肤雪白,一张脸蛋清秀可爱,如同上天落到凡尘的精灵一般,让人大生怜惜之意。摇头道:“不认识。好象与你倒是颇为熟悉。你们家亲戚?”

刘菁道:“她叫曲非烟,是曲洋曲伯伯的女儿。”

曲非烟乖巧的上前见礼道:“姐夫好。姐姐总是提到你的名字,我今天一听你说你叫净街锣,我便知道是我那坏姐夫来了。”

郑国宝自与刘菁相见后,刻意避开曲洋问题不谈,为的就是避免彼此尴尬。以他今天的身份地位和权势,大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便是刘正风真勾结了曲洋,他也大可说成是奉命卧底,忍辱负重等等。

可是没想到刘菁主动提了出来。看曲非烟和刘菁的亲密情形,二人仿佛认识很久,曲刘两家一副通家之好的模样,这似乎又不符合魔教中人居无定所,来去无踪的特点。

刘菁道:“非烟妹子是曲伯的女儿,曲伯行走江湖,带她不方便,便将她寄养在我家。非烟与我的亲妹子本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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