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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1 / 5)

第一百七十二章、 给少华的惊喜

原来凌少华从高中时候就喜欢袁辰逸了,是一见钟情?他以为是日久生情呢。

没有了关于袁辰逸的话题,英杰又沉默下来,坐在床上不说话,只是看着手机发呆。

“你现在不用去公司上班了?”

“懒得去。”反正他也赚不了两块钱,他老爸爱干嘛干嘛去。

“我们出去找点乐子吧,你都快得相思病了。”哲圣皱着眉说道,多年的好友情谊,他看不下英杰这么消沉下去,他到底知不知道他林三少都成什么样了?白皙的皮肤现在变黑了,这就算了吧,反正男人黑点没什么不好,才不会被叫成小白脸,才显得更有男人味,但英杰以前那引以为傲的完美身材现在都不见了,在这样下去,别说是一根柴,他林三少都成牙签了!他有听林太太说英杰从回来后吃的都很少,三餐变成了两餐,有时候甚至一天也就吃那么一顿,本来他是没那么担心的,林英杰是谁?他会亏待他自己?但从刚才看到英杰,他不得不相信林太太说的话,他觉得,英杰再这么下去,迟早会成仙的!以前怎么没发现这是个痴情种?还有自虐倾向?好吧,你自虐就自虐吧,别让人担心成么?

“相思病?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种病,大概,也差不多轮到我了吧。”英杰喃喃道,像是在自言自语,哲圣听了更加担心。

“英杰,你看我好不容易从美国回来,你难道就不能为我接风洗尘,我们可是多年的好朋友。”

“你跟我出去,你会后悔的。”英杰摇摇头说道,结果在哲圣的坚持下,两人还是出去了——不,是一队人,还有林业指名‘保护’英杰的保镖。

出去一趟,斐哲圣差点被气到吐血。林业完全不会看在他的面子上让他们自由一点,依旧是保镖随身,只要超过一个界限,立刻会有保镖拦住他们,不准他们再往前多走一步,吃个饭有一大队人看着他们,真引人注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黑社会的呢。什么地方都不能去,不能去酒吧,不能去把妹,结果哲圣一气之下,就把英杰领回自己家,他总算是知道英杰为什么会那么说了。

“我早就说过你会后悔的。”英杰坐在沙发上说道,这些,他都试过了,从来就没能越线半步,他老爸现在是铁了心要把他当犯人一样看着。不让他喝酒,说是怕他酒精中毒,不让他泡妞说是想彻底纠正他的坏习惯,把他导入正途,别再让他去祸害人家女孩,当然了,现在他对任何女人都不感兴趣,只是想找机会溜去看辰逸,但从来就没有胜利过。

“我一定会想办法帮你的!”不想看他沮丧的样子,斐哲圣拍着他的肩膀说道,而英杰只是再次摇头。

另一边的辰逸看着手机,现在每天,他都会接到英杰的短信,几乎都是同一句话,而他从来没有回复过,每次都是点开即删,不想让少华无意间看到,以为他跟英杰还有联系。

后天就是少华的生日,刚好也是圣诞节,他之前说过要给少华一个惊喜,只是,他还没准备好到时候应该说些什么。给人惊喜这种事他很少做,所以……还是上网查一下要怎么开口吗?反正网上的人都不认识他,无所谓,他求助一下网友也好。

第二天是平安夜,辰逸采取了一个网友的建议,本来不想去外面的,毕竟少华的伤并没有完全好,但少华一听到可以出去立刻兴奋起来,高兴得前一晚都睡不着,见少华那么高兴的样子他也不忍扫他的兴,问过医生,医生说了只要不让伤口碰到水,不要做太剧烈的运动就行——还好,他本来只是想说,在家里人太多了,他放不下面子,所以才跑到外面,根本就不需要做什么剧烈运动嘛!

奇怪?辰逸到底要带他去哪?到底是要去多远的地方,竟然还要坐飞机,而且,他们应该去不了多久吧?带那么多衣服去干嘛?少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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