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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1 / 4)

他就砍下厨师的双足双手,让宫女放在竹篮里出门扔掉。结果让赵盾看到了,就要入宫进谏。同行的士季(即士会,由赵盾自秦国迎回)拉住他说:“你进去后国君万一不听的话,就没人敢开口了。不如让我先去,不成功你再来。”说明灵公在国中只惧怕赵盾一人,且未必事事听从。前607年,灵公终于按捺不住,决心拔除这颗眼中钉。他先派刺客鉏麑乘夜去暗杀赵盾。鉏麑潜入赵府,见赵盾早早就穿齐朝服,和衣正坐着打盹,不禁为他忠勤国事的气度打动,断定他是国家的希望,不忍下手,而又君命难违,于是在门外触槐自尽。到了九月,灵公请赵盾喝酒,席间埋伏甲士,被赵盾的车右提弥明发觉,将主人从虎口中挟出。灵公放出“灵獒”,狗高四尺,西戎进口,当是类似今日藏獒的品种,被提弥明一脚踢毙。甲士涌出,寡不敌众,提弥明战死。危急之时,突然有一名叫灵辄的甲士反戈,保护赵盾撤退,原来当初他在翳桑挨饿,曾受过赵盾的慷慨救济。晋灵公不能像对厨师那样随心所欲,将赵盾大卸八块,固然是因为春秋国君要接受“礼”的制约,“刑不上大夫”;但他不敢明正典型,公开讨伐,只能采用这些下三滥的手段,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晋国君权的衰落。

赵盾于是选择逃亡,未出国境又调头返回都城,因为当月月底,灵公就在游玩桃园时被赵盾堂弟、襄公女婿赵穿杀死。《左传》用了“攻灵公于桃园”的笔法,可见是堂堂正正的讨伐。赵穿的起事是否得到赵盾的授意,史无明载,但晋灵公与赵氏家族为敌必然自取灭亡,则是不争的事实。司马迁就说“赵盾素贵,得民和”,灵公“民不附,故为弑易”。这样便发生了著名的“董狐笔”事件:史官董狐大书“赵盾弑其君”,在朝堂公布。赵盾不服,董狐云:“子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讨贼,非子而谁?”赵盾容忍了这一记载。可能他认为应当尊重史官的职守,却不曾料想到这种口实竟会对赵氏家族日后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亡不越境(越境是不问国事的标志)”的罪名恐怕是对赵盾的冤枉,不过他确实“返不讨贼”,不仅不讨,还让赵穿作为使节去周朝迎回襄公的另一位弟弟公子黑臀继位,即晋成公。他倒不是故意示威,而是认为既然一名国君死了,又来不及生下儿子,就应该尽早补上空缺,以保持国家的正常运作。这位晋成公起了个“黑臀”的名字,似乎不雅,但《国语》明载,乃是因他出生时该部位有“使有晋国”四个墨字的缘故。他是晋文公最小的儿子,生母是周朝王室的公主。当初赵盾立灵公前没有把他列为考虑的人选,多数因为他年龄尚小的缘故。

成公继位元年,即前606年,便发布了一项奇特的法令:恢复公族大夫制度,并且各卿(执政大夫、上中下三军中的六卿)的嫡子(正妻所生子,特指其中的法定继承者)均可得此职爵。原来晋国自献公时期起,便规定除太子外,国君的其他儿子以及上代国君的血胤都要移居国外,未经召请不得随便回国,故有“晋国无公族”之说。公族大夫一职,本是掌管公族事务,兼管卿族,至此则巧妙地转换概念,使卿族也能参加国家的祭祀与推举活动,大大提高了地位与权力。毫无疑问,这是赵盾的主张。这一法令不仅为后世的历史学家所瞩目,它也竟然成了日后“赵氏孤儿”悲剧的起因。

导读(6)

赵盾是在晋文公重耳十九年流亡时期出生的,从小生活在狄地。赵衰流亡后回到晋国,娶文公女儿赵姬,生下赵同、赵括、赵婴齐。赵姬贤惠,坚持让丈夫把赵盾接回来,并把正妻的位置让给赵盾的生母叔隗,赵盾这才成为赵氏嫡子,掌握收族之职。这回重设公族大夫,他没有传给自己的儿子赵朔,而是推举了赵括,让赵同、赵婴齐、赵朔只任下一等的“公族余子”。他作出这种决定,固然是真诚为了报答赵姬之恩,却也显示出他对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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