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凤道:“呀,我心如乱麻,这脑袋也不听使唤,我都说给你听,好姐姐,你给我端详端详。”
于承珠知道此时此际,只有让她尽情倾吐,方能稍解哀愁,难得她把自己当作亲姐妹看待,于是柔声说道:“姐姐,你说。”凌云凤抬起头来,仰望山岭的积雪,好像这壁便是天山,而那雪光雪海之中,有着霍天都的影子。
只听她缓缓说道:“我们凌霍两家,世代交好,本来祖籍江南,比邻而居。大约在百年之前,那时正是元末明初的时候,群雄并起,争城争野,中原大乱,民不聊生。凌霍两家结伴,远避兵祸,直到回疆,两家世代通婚,到了父亲和舅舅这一代,我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霍行仲舅舅也只有天都这个儿子,我父亲早死,所以我自幼便在舅舅家中居住,由舅舅抚养成人。
“我们两家本来是武学世家,霍行仲舅舅兼两家之长,武功造诣,尤其远胜前人。他年轻之时,心雄万丈,也曾远游中原,失志搜集各家剑谱,独创一派。后来见中原仍是战祸频繁,便又回到天山隐居,又搜集塞外的各派剑谱,想以毕生之力,开创天山剑派。
“搜集剑谱,那还比较容易,想将各家各派融会贯通,自创新派,那却是费了一生心血,也未必做得到的,我舅舅穷年累月,苦苦钻究,连头发也想得斑白了,虽然小有成就,却总不能满意。他用心过度,未满五十之年,竟然壮志未酬,便先归黄土,临死前殷殷嘱咐天都,要他继承遗志,传之子孙,一代不行,便两代三代,也总得把融会天下各家各派剑术的天山剑派创立起来!”
于承珠听了这个故事,甚是感动,心中想道:“她舅舅这番虔心毅力,真可以与愚公移山相比。呀,若是霍行仲尚在人间,我一定请师父成全他的志愿。”
凌云凤叹了口气,往下续道:“我舅舅死的时候,我才十二岁。天都比我年长四岁,所以我的武功根基是舅舅扎的,剑术却是跟天都学的。我们都没了父母,两个大孩子在天山相依为命,真比亲兄妹还要亲。
“天都样样都好,质朴诚挚就像你的叶大哥一样。不过骨子里却也有点心高气傲,不愿在天山埋没一生,舅舅一生搜集了十二家的剑谱,天下重要的剑派,据舅舅说共有三十六派,即是说他所搜集的剑谱,仅仅只是三分之一。天都一直想到中原游学,完成他父亲的志愿,只是因为顾念到我年纪太小,迟迟没有成行。
“晃眼过了四年,瓦刺的小王子带兵侵入回疆,天山南北动荡不宁,天都有一日对我说,咱们本来是中原人氏,先祖为避兵逃到天山,现在回疆也是兵荒马乱,咱们只好再逃回去啦。哎,若是早知有生离死别之祸,还是在天山隐居一世的好。
“不过那时候,其实我也很憧憬中原的繁华,我父亲给我起的名字便叫做凌慕华,那是要我毋忘故国,恋慕中华的意思,趁这个机会回到中华故土,我自然是毫无异言。”
于承珠“啊”了一声,凌云凤凄然笑道:“现在你知道我何以一看那封信,就知道它是假的了呢?云凤这个名字,是我逃到中原之后,自己起的,天都根本不知道我有这个名字,他一直唤我做华妹华妹的。”
于承珠道:“你们同路而来,怎么又会中途分散了呢?”凌云凤道:“你们在中原长大的人,怎知道在沙漠赶路的苦况。那些大沙漠几无边际,常常走了十天半月,未到路头。我们便是在撒哈拉大沙漠分散的。那一日我们所带的水快喝完了,天都到几里外一个小山边去找水源,其时天气晴朗,小山距离又近,我疲倦极了,就让他独行。哪知他一走之后,沙漠蓦起狂风,黄沙满天,十步之内,不见人影,我骇怕极了,在狂风黄沙之中奔跑,想去找他,哪知方向走错,越跑越远。我被狂风吹倒,醒转来时,但见沙漠变型,远远近近,黄沙堆积成十几个土堆,至于那座小山,却连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