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制度的理想必然是和私人个人主义的理想势不两立的。人类终究不能做一个完全孤立的个人,这种个人主义的思想是不合事实的。如果我们不把一个人当做儿子、兄弟、父亲或朋友,那么,他是什么东西呢?这么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形而上的抽象名词。中国人既然是具有生物学的思想,自然先想到一个人的生物学上的关系。因此,家族变成我们的生存的自然生物学单位,婚姻本身变成一个家族的事情,而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在《吾国与吾民》里,曾指出这种占有一切的家族制度的弊害,它能够变成一种扩大的自私心理,妨害国家的发展。可是这种弊害在一切人类制度里都存在着,无论是在家庭制度里,或西方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里,因为人类的天性根本是有缺点的。中国人始终觉得一个人是比国家更伟大,更重要的,可是他并不比家庭更伟大,更重要,因为他离开了家庭便没有真实的存在。现代欧洲民族主义的弊害也是同样明显的。国家可以很容易地变成一个怪物,——现在有些国家已经变成怪物,——把个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私人荣誉,甚至于个人幸福的最后目的完全吞没了。
我们可以用家族的理想来代替西洋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在这种家族的理想里,人类不是个人,而是家族的一份子,是家族生活巨流的主要部份。我所说的“生命之流”的原理,便是这个意思。在大体上说来,人类的生命可说是由许多不同种族的生命之流所造成的,可是一个人直接感觉到的,直接看见的,却是家族的生命之流,依照中国人和西洋人的比喻,我们用“家系”或“家族的树”一词,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那棵树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枝,生在树身上,以其生命来帮助全树的生长和赓续。所以,我们必须把人类的生命视为一种生长或赓续,每个人在家族历史里扮演着一个角色,对整个家族履行其责任,使他自己和家庭获得耻辱或光荣。
这种家族意识和家族荣誉的感觉,也许是中国人生活上队伍精神或集团意识的唯一表现。为使这场人生的球戏玩得和别一队一样好,或者比别一队更好起见,家族中的每个份子必须处处谨慎,不要破坏这场球戏,或行动错误,使他的球队失败。如果办得到的话,他应该想法子把球带得远些。一个不肖子对自己和家族所造成的耻辱,是和一个任防御之责的球员接不住球,因而被敌人抢去一样。那个在科举考试里获第一名的人,是和一个球员冲破敌人防线,帮球队获得胜利一样。这光荣是他自己的,同时也是他的家族的。一个人中了状元或进士之后,他的家人、亲戚、族人、甚至于同镇的人,在情感上和物质上,都可以靠他获得一些利益。因此在一两百年之后,镇上的人还会夸口说:他们在某个年代曾经出过一个状元。一个人中了状元或进士之后,衣锦还乡,将一个荣誉的金匾高高放在他的祖祠里,家人和镇上的人都很高兴,他的母亲也许在喜极而流泪,全族的人都觉得非常荣耀。今日一个人获得一纸大学文凭的情形,跟从前那种热闹的情景比较起来,真有天壤之别。
在这个家族生活的图画里,我们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的变化和颜色。男人自己经过了幼年、少年、成年、老年等时期:开头是由人家养育,后来转而养育人家,到年老的时候又由人家养育了;开头是服从人家,尊敬人家,后来年纪越大,越得人家的服从,受人家的尊敬。女人的出现尤其使这幅图画的颜色更为鲜明。女人踏进这个连续不断的家族生活的图画里,并不是要做装饰品或玩物,甚至根本也不做妻子,而是做家族的树的主要部分——使家族系统赓续着的要素。因为任何家族系统的力量,是有赖于那个娶入家门的女人及其所供给的血液的。贤明的家长是会谨慎选择那些有着健全遗传的女人的,正如园丁移植树枝时谨慎选择好种一样。一个男人的生活,尤其是他的家庭生活,是由